近親結婚證生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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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經征求全國人大常委法制工作委員會和民政部等單位的意見后,我們研究認為:曹永林與占可琴是三代以內的表兄妹,雙方隱瞞近親關系騙取結婚登記,違反了我國婚姻法第六條關于禁止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的規定,這種婚姻關系依法是不應保護的。處理時,必須指出雙方騙取結婚登記的錯誤,特別是對男方曹永林的錯誤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并可建議其工作單位給以適當處分,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應照顧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權益,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那么兩邊隱瞞近親關系騙取結婚登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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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1998年1月,她與張先生簽訂了一份贈與協議,約定將房產贈與她,并進行了公證。梁女士要求張先生履行自己的諾言。張先生講,我與梁女士是戀人關系,在一起共同生活了5年。這期間我曾多次提出與她結婚,1997年底,在梁女士家中,我們辦理了婚前財產公證協議。法院認為,婚前財產約定不能脫離婚姻單獨生效。公證協議是以協議雙方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作為公證實質要件存在的。由于雙方當事人至今尚未登記結婚,使該協議無法生效。那么婚前贈房協議未結婚不能生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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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近親婚配所生嬰兒的先天性殘疾患病率為41.6%。近親結婚使隱性遺傳病發病的機會增高,如白化病、先天性聾啞;小腦畸形、苯丙酮尿癥、半乳糖血癥等;還可以使多基因遺傳病發病率增高,常見的有腦積水、脊柱裂、無腦兒、精神分裂癥、先天性心臟病、癲癇等。而在近親結婚時,夫婦兩人攜帶相同的隱性致病基因的可能性很大,容易在子代相遇,而使后代遺傳病的發病率升高。那么近親結婚會得什么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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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原告田某訴被告榮某離婚糾紛后變更為婚姻無效糾紛一案,本院于2013年12月26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審判員李XX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根據上述認定的證據,本院查明的事實如下:1985年農歷12月6日,原告田某與被告榮某舉行結婚儀式,并于1991年4月10日補領了結婚證書。那么近親結婚婚姻作廢判決書范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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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還有人報道,近親結婚者的子女在20歲前死亡者達13.9%,而非近親結婚僅為1.7%。大量事實證明近親結婚對后代不利,應當禁止。目前已發現的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有1232種。據世界衛生組織估計,人群中每個人約攜帶 5 ~ 6 種隱性遺傳病的致病基因。而在近親結婚時,夫婦兩人攜帶相同的隱性致病基因的可能性很大,容易在子代相遇,而使后代遺傳病的發病率升高。那么近親結婚生下的孩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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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按照現行法律,近親結婚并沒有具體的法律處罰措施,但屬于近親關系的婚姻登記機關是不準予登記的,如果隱瞞事實騙取了登記,其婚姻也是存在婚姻無效的因素,法院有權撤銷該婚姻,禁止近親結婚只要是防止常染色體隱形遺傳疾病發病率大增的情況,這一塊會涉及到遺傳定律,我國法律規定了如果將要結婚的兩個人屬于近親的話,是禁止結婚的,即使結婚了也是無效的婚姻,法院可以直接判定為沒有法律效力的婚姻,這樣在關于婚姻家庭方面的一些權力和效益就無法行使和享有,一般來說,一種隱形遺傳基因在一個家族中是可以遺傳的,所以近親結婚會大概率增加發病率,交通事故傷殘傷殘鑒定是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的過程,相同點在于都擁有一個三代及三代之內的共同祖先,這樣的話,身體內的基因在經過少數幾次的重組,變異后并沒有發生太多的變化,不具有多樣性,這時結婚仍有可能有很大的風險。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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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也就是說,父母和子女、爺爺奶奶和孫子孫女以及姥爺姥姥和外孫子外孫女這些都是不能結婚的。第二不能跟自己的親兄弟姐妹結婚大家都知道,但是其實也不能跟堂兄弟姐妹結婚。需要特別提醒的是表兄弟姐妹也是不能結婚的。不過這些是指三代以內的表兄弟姐妹,有一些遠房親戚只要沒有在三代之內,還是可以結婚的。只是關系比較近的情況下,不建議結婚而已。在不能結婚的血親關系里還有一點是非常重要的,那就是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也一樣不可以結婚。至于沒有直接血緣關系的,不屬于禁止結婚的近親范圍是可以結婚的。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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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個人財產的債務,以個人財產自負其責為原則,也注意對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護。(三)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沒有約定歸各自所有的,要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加上夫妻共同的財產和夫妻另一方的財產共同承擔責任。那么結婚后多久夫妻共同財產生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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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也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禁止近親結婚的目的是為了防止生育的子女有遺傳病,而這對表兄妹不可能再婚后生育,應當允許他們結婚。因此,對于不同輩份姻親之間要求結婚的,婚姻登記機關一般會盡量勸其不要結婚。根據這一條引申,由于收養所形成的旁系血親關系,凡在三代以內的也是不允許結婚的。所以不同輩份養親屬之間是不能結婚的。繼親是由于父母一方再婚而與其再婚的配偶及其親屬所形成的親屬關系,如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繼兄弟姐妹之間等等。那么近親屬是否結婚不能一概而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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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近親結婚是指三代以內或三代以內有共同的血緣關系的人進行婚配,姨表親很明顯是三代血緣關系,在法律上他們是禁止結婚的,無法辦理結婚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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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平格拉普小島上出現色盲的居民,大部分都是由于近親繁殖造成的,很多近親繁殖的人,結婚后生下的孩子都帶有先天畸形的情況,而且生下的孩子甚至還會早早夭折,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近親結婚早就已經不被允許了,一來是不符合倫理道德規范,二來是會增加后代出現畸形或者智商低下的風險,如今,這座島上依然存在很多色盲居民,如果他們近親繁殖的現象再不遏制,未來可能整座島上的人都是色盲,而且近親繁殖生下的孩子,智商普遍都有問題,不是有智商缺陷,就是患有智力低下,由于地理位置和宗教原因的限制,長大后的這些孩子只能在島上選擇配偶,繼而出現了近親繁殖的情況。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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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近親結婚的婚姻無效沒有離婚一說只能宣告婚姻無效。近親結婚的該行為違反了婚姻法。法院應直接判決宣告其婚姻關系無效宣告婚姻無效后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先由雙方調解。調解不成可請求法院判決。相關司法解釋規定“被宣告無效的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按共同共有處理。但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婚姻法還明文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宣告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近親離婚的婚姻關系不存在不能要求離婚損害賠償。由于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離婚損害賠償制度是以合法婚姻為前提所以當事人不能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那么近親結婚怎么離婚,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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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那么民法典中結婚后多久夫妻共同財產生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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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根據遺傳學,追溯到不遠的世代近親成員間有共同的祖先,如堂兄妹間共有祖父母,所以他們之間會具有較多共同基因,這其中包括共同的隱性有害基因,帶有共同隱性有害基因的近親個體結婚時,后代就容易因產生隱性有害基因的純合體而患病。顯而易見,近親交配會出現的一個明顯后果是隱性遺傳病的發病率增加。因此,近親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疾病的發生風險。近親婚配使子女中得到這樣一對純合或相同基因的概率增加,這一相關系數稱為近婚系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的規定,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那么近親為什么不能結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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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同父母所生者為全血緣親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所生者,為半血緣親屬。如表親結婚,雙方的外祖母屬第一代,雙方的母親屬第二代,表親結合就是第三代。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那么哪些近親不能結婚,不能近親結婚的范圍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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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期間,情侶相互贈送財物,受贈人表示接受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的規定,雙方成立贈與合同。在對戀愛期間財物來往關系性質進行判定時,主要取決于雙方當時的意思表示,通過往來金額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經濟能力等事實因素進行判定。一般贈與情況下,財產一旦交付或者轉移登記,贈與合同即生效,在無法定撤銷權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贈人返還。彩禮相較于一般贈與,贈與的金額超出表達愛意、增進情感一般性贈與金額的范疇,屬于非生活必須消費且金額較大,且以結婚為目的,具有較強的人身屬性,實際上在贈與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條件,一旦雙方無法締結婚姻,受贈人應返還受贈的財物。至于具體金額,可以結合雙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時間長短、彩禮的使用情況、雙方是否存在過錯及給付一方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咨詢。
婚姻背后,越是簡單,越容易被忽視的東西才是意義所在,結婚不是拖垮彼此,而是生活中相互鼓勵,遇到事情能有個人商量;在生活中累的時候、彼此相互安慰鼓勵、下班回家能有歌人一起吃飯,在外面受了委屈,回家有個溫暖的擁抱、我開車,你坐在副駕駛,車里放著外面喜歡的音樂,買完菜一起回家、人事如此漫長,如果有個相知相伴的人陪伴著走完這一生。這大概就是結婚的意義。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結婚時需要兩人雙向奔赴,離婚時需要個人謹慎對待!元甲律師對各類夫妻財產進行詳細整理,幫助當事人在離婚糾紛中獲得房屋折價款、財物等最大權益。
雙方均為中國國籍,但結婚證是在國外領取,感情破裂后如何離婚?這種情況下可以通過法院訴訟離婚,若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也可以申請法院調解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