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與保險公司協商不好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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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與單位協商辭退賠償注意事項有什么1、再好的單位都有不盡如人意的地方,這就會導致不得不與單位告別,在和單位協商辭退時最少需要注意這幾點:首先要找到進入單位時和單位簽訂法的勞動合同,這是維權的關鍵,也是和單位談賠償的前提;其次,要理清楚在單位的工齡,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單位工作時間越長,在被辭退時能得到的賠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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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后協商不好怎么處理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當事人協商不好賠償問題的可以申請交通管理部門調解如果調解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相關法律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那么交通事故后協商不好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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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肇事可以協商賠償款嗎可以的不過這樣的情況不建議如果后面發現造成了身體損失一定程度的還是可以起訴自己賠償。交通事故當事人在公安機關主持下或自行達成之協議可視為雙方處置自己權利義務以解決賠償爭端的契約一經簽訂即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因事故產生的侵權之債即轉化為合同之債。其性質與當事人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所達成的調解協議并無不同其根本都是民法意思自治的體現。那么交通肇事可以協商賠償款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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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住宿費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受害人以及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在去往醫院進行診療、轉院、以及處理交通事故相關事宜的過程種所發生的住宿費用由賠償義務人按照一定的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一定程度的賠償。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的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極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那么車禍后怎么協商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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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雙方協商解決金額的保險公司賠償嗎發生交通事故后雙方當事人可以就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進行協商處理如果達成和解協議應該出具書面的協議書確定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所有保險公司會因當事人沒有通知保險公司進行定損和勘驗而拒賠。然而雖有保險合同的約定但是根據保險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責任保險中被保險人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雙方就賠償數額達成調解的應當作為保險公司理賠數額的依據。發生交通事故后車主應保護好現場并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如實陳述事故發生經過提供保險單等待保險公司查勘人員到現場查勘同時填寫好索賠申請書。那么交通事故協商解決的保險公司要賠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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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后賠償金協商不一致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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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若存在以上三個方面的條件,應當認定各方當事人簽訂的損害賠償協議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簽訂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的行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協議的內容應受法律保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期限為十日。那么交通事故自行協商的損害賠償協議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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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傷賠償協商后反悔可以去申請仲裁嗎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后企業為盡快處理工傷問題就會跟職工協商簽訂工傷賠償協議。不過這時候職工反悔錢不夠是否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先確定工傷賠償協議的效力。起訴時可以要求撤銷該工傷賠償協議書并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標準進行賠償。那么工傷賠償協商后反悔可以去申請仲裁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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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車禍賠償協商不一致怎么處理如果協商不成只能起訴,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打官司。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門會首先介入調查并出具相關鑒定文書。(二)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之訴。在肇事方不肯賠付賠償金并不愿意配合調解時,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現在的車輛基本已覆蓋交強險,大部分購買了商業險,所以只要不是很高的傷殘等級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只要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判決,拿到賠償金是沒有什么問題的,因為基本都由保險公司承擔了。那么車禍賠償協商不一致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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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發生交通事故協商不成的話還可以開車嗎?駕駛證沒有被吊銷就可以。交通事故協商不成怎么辦如果你和保險公司、肇事司機不能達成和解,或調解無效的話,那你只能到法院起訴他們,要求他們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索賠的費用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精神損害賠償費不好說,一般情況下,只有因傷致殘的法院才會判精神損害賠償費。那么發生車禍協商不成的話還可以開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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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協商不成怎么辦,交通事故賠償數額如何計算一、交通事故協商不成怎么辦如果你和保險公司、肇事司機不能達成和解或調解無效的話那你只能到法院起訴他們要求他們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索賠的費用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那么交通事故協商不成怎么辦,交通事故賠償數額如何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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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精神損害賠償費不好說,一般情況下,只有因傷致殘的法院才會判精神損害賠償費。那么交通事故協商不好出院后多長時間可以起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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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賠償協商不成什么時候可以向法院起訴交通事故協商不成雙方可申請交警調解調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訴。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四條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五條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后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那么交通事故賠償協商不成什么時候可以向法院起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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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認定為工傷,企業承擔責任。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那么下班出車禍協商工傷賠償算公司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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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現雙方友好協商,并經雙方家屬同意,就該交通事故的相關賠償事宜協議如下:一、乙方住院期間已經產生的醫療費用及其他必要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一、甲方自愿賠償給乙方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元(包括已經支付的元),現(甲方)與(乙方)就死亡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交通費、誤工費等共計人民幣萬元,大寫萬元)。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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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真實案例,婚內男方在情人節給第三人轉賬520,5.2,1314,在其它時期買女性內褲,女士化妝品。我們主張男方出軌,男方否認,法院認定男方存在婚內過錯,賠償女方2萬元精神損失費。如果你和你身邊的朋友也遇見過相似的情況,可以咨詢我,給到你專業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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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
交通事故在線咨詢:交通事故主責和次責怎樣賠償 1、主責方需負擔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主責方需要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責方的賠償責任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財產損失:包括車輛受損、財產物品受損等。 (2)人身損害:包括醫療墊付、工資損失、死亡賠償金等。 (3)精神撫慰金:包括事故過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責方的賠償責任 次責方需要對主責方造成的部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主責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過錯的情況下,次責方根據過錯大小對主責方的部分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賠償定額的界定 交通事故賠償的定額問題是一個關鍵問題,它直接決定了賠償數額的大小。法律法規規定,輕微交通事故,按照雙方車輛所受損失精神賠償費、醫藥費、誤工費等進行賠償,不設定法定定額。一般事故的責任比較明確,不需要法院來裁決,則當事人協商好賠償金額,由責任方實際賠付。如當事人協商不一致,事故屬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應的判決,按照判決來進行賠償。
肖女士發生事故后與保險公司和解,前期什么都好賠償,但由于本身工作特殊開大棚,不好證明其誤工費,雙方就此無法協商一致,無奈下找到我們元甲律所,我方律師多次與對方溝通,最后拿到了滿意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