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票的絕對記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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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不良信用記錄有哪些1、水電氣費逾期不交或拖欠滯納金等;2、按揭貸款沒有按期還款而產生逾期記錄;3、信用卡透支消費沒有按時還款而產生逾期記錄;4、為第三方提供擔保時,第三方沒有按時償還貸款;5、;被別人冒用身份證或身份證復印件產生信用卡欠費記錄;7、按揭貸款、消費貸款等貸款的利率上調后,仍按原金額支付月供而產生的欠息逾期等。那么不良信用記錄包括哪些以及影響貸款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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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綜上所述,業務招待費扣除的標準包括:費用必須合理、與業務相關,有相關憑證和記錄,符合稅法規定的比例,且企業需要嚴格遵守稅務部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企業在申報業務招待費用時,需要嚴格遵守稅務部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根據稅法的規定,一般情況下,企業可將業務招待費用按照發生額的50%予以扣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扣除。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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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當你準備起訴對方時,除了提供轉賬記錄外,還應該盡可能收集其他證據來證明借貸糾紛的存在,所以,如果你與他人之間存在借貸糾紛,對方未按時還款,你可以通過轉賬記錄來證明借貸事實,作為向法院提起起訴的有力證據,然而,僅憑轉賬記錄并不足以證明對方的欠款行為,還需要借款合同、借據等其他證據的支撐,綜上所述,對方借錢只有轉賬記錄是可以作為起訴的一種證據,但并不足以證明對方的欠款行為,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轉賬記錄可以作為財產轉移的憑證,包括借貸行為中的還款和借款,首先,我們要明確的是,轉賬記錄確實可以作為起訴的一種證據。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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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你發現借錢不還的情況并且僅僅只有轉賬記錄時,不要慌張,尋求專業幫助才是明智之舉,當你面臨這種情況時,要明確轉賬記錄的作用和局限,尋求專業幫助,并加強預防措施,以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在追回借款的過程中,你需要更多的證據來證明借款合同、借款協議、借款支付記錄等,這些都是幫助你證明你有權獲取追回借款的基本前提,最重要的是,一定要保留好所有的借貸證據,包括轉賬記錄、借款合同、借條等憑證,以備不時之需,專業的團隊可以幫助你收集更多的證據,并根據法律規定來制定追回借款的具體方案。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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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借錢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可以收集除了借條之外的其他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在證據充足的情形下可以直接要求對方還款,不還的,可以向法院起訴,法律分析:只有轉賬記錄沒有借條可以起訴要求對方還款,但是只有一個記錄是很難取得勝訴,需要其他佐證才能有把握取得勝訴,如果雙方之間不僅有轉賬記錄,還包括雙方的轉款交流記錄,則可以從聊天記錄中闡明貸款關系的存在,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怎么辦法律分析:可以起訴,可以通過你的主張以及銀行轉款記錄來認定是借款關系,當然如果能提供借條更好。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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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入院記錄會影響工傷鑒定嗎一般不會影響的。到醫院改正即可。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致殘等級鑒定,狹義的工傷鑒定指致殘等級鑒定。勞動能力鑒定也稱勞動鑒定,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工作中因種種原因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的損害,致使勞動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有關部門在醫學方面對其做出的鑒別和評定。通常情況下,我國的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只負責因工傷或因病而導致的勞動能力鑒定問題。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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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四)“監理機構”是監理人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五)“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六)“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人提名并經發包人同意后,委派到 ...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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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無犯罪記錄證明是這樣規定的:&ldquo,無犯罪記錄證明&rdquo,無犯罪記錄證明&rdquo,隨申辦市民云軟件可以查每個人有無犯罪記錄,需要進行人臉識別,再輸入相關身份信息即可查看,隨申辦市民云軟件可以查每個人有無犯罪記錄,需要進行人臉識別,再輸入相關身份信息即可查看,4、犯罪記錄個人是沒有辦法查詢的。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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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預計負債和或有負債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二十五條 公司、企業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確認、計量和記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成本和利潤,或有負債包括哪些或有負債包括應收票據貼現,債務擔保,未決訴訟和未決仲裁,分別介紹如下:一、或有負債內容:1、應收票據貼現或背書轉讓:是指企業以貼現的方式將尚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轉讓給銀行或其它單位,從而負有可能支付的債務。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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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電子證據包括但不限于電子數據交換、網絡聊天記錄、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證據。可見,微信聊天記錄的證據能力是沒有問題的,可以作為訴訟證據證明案件事實。證據能力是個法律問題,是否具有證據能力,要由法律作出規定或由最高院通過司法解釋來確定。證據要求具備關聯性、真實性和合法性。那么老婆出軌微信聊天記錄可以作為出軌證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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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其次,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轉賬記錄是可以作為起訴的證據來要回款項的,最后,起訴要回錢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包括轉賬記錄、相關證明文件等,如果轉賬記錄符合法律規定,并且有充分的證據證明這筆錢是合法的,那么起訴要回錢是可以的,綜上所述,轉賬記錄可以作為起訴要回款項的有效證據,首先,當遇到轉賬問題時,我們應該立即保存轉賬記錄和相關聊天記錄等證據,轉賬記錄可以起訴要回錢,但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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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15年4月原告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并提供大量其丈夫與別的女人QQ聊天記錄作為證明丈夫出軌的證據,同時要求法院認定丈夫屬于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過錯方,原告李某應多分割財產。QQ聊天記錄屬于電子數據形式證據,經查證屬實后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法律證據。這一規定意味著包括電子郵件、QQ聊天記錄甚至是微博私信等電子數據都有可能作為法律證據呈堂。那么丈夫與其他女人出軌,qq聊天記錄能否成為離婚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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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這些資料記錄了項目從立項到竣工各個階段的情況和實際施工情況,對于項目的管理、驗收和結算具有重要作用,四、施工技術資料竣工資料中必須包括與該項目相關的施工技術資料,包括施工方案、工程質量驗收記錄、質量問題整改報告等,施工單位竣工資料是指在一個項目完工、驗收后,由施工單位按照合同和相關規定編制和提交的全部資料,用以記錄、反映工程項目從立項到竣工各階段的情況和實際施工情況,是一個項目竣工后最終必須提交的重要文件,這些資料記錄了項目的實際施工情況,包括施工工藝、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以及解決方法等,對于項目質量控制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綜上所述,施工單位竣工資料的內容非常豐富和詳細,包括基本資料、合同文件、設計文件、施工技術資料、進度管理資料、安全記錄資料以及財務資料等,這些資料記錄了項目的安全管理情況,包括安全制度、安全生產措施、事故處理等,對于項目管理和安全評估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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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法院監督下進行的破產重整過程中,企業可以依法解決債權債務關系,包括官司在內的各種不利記錄會在破產重整成功后得到一定程度的清理,啟動再審程序當官司記錄已無法避免時,若存在審判程序上的錯誤或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原判決的錯誤,企業可考慮啟動再審程序,隨后,在法院確認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后,該企業的官司記錄不再成為發展的障礙,企業訴訟記錄如何消除,企業訴訟記錄怎么刪除,一般企業訴訟記錄都是能消除的,消除周期一個月左右,消除的前提是案件已經完結,有結案證明或者和解 ...。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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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總之,如果你懷疑丈夫有外遇并向小三轉賬,你可以通過查找轉賬記錄、從律師的角度進行法律分析以及參考相關案例來了解自己的權利和應對措施,如果你懷疑丈夫有外遇并向第三者轉賬,以下是一些可以幫助你找到轉賬記錄的方法,同時還可以從律師的角度進行法律分析,并提供相關案例,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如果你懷疑丈夫有外遇并向小三轉賬,你可以通過收集證據并尋求律師的幫助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律師建議她首先收集證據,包括丈夫的轉賬記錄、短信和通話記錄等。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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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長期怠于核查更正債務人信用記錄,以致債務人無法辦理信用卡,貸款,金融機構行為構成名譽侵權,可起訴法院要求金融機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住院期間還未委托就得到了專業律師的全程指導,不錯過每個細節,更有利于日后的賠償。元甲律師本著利他之心、服務為本的宗旨,全面細節維權,該案有望突破之前301天誤工期的記錄。早一日委托更是早一日受益!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項目負責人離職,還能要回錢嗎?要賬路漫漫、時間不等人,陸先生已將近70歲的年紀,折騰了將近快10年了,依然沒有解決這個要賬難題!2023年3月,陸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來幫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專案組,幫助陸先生收集有力證據,因為工程距今時間久遠,需要迅速啟動立案程序。 庭審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對陸先生的實際施工人身份不予認可,認為工程是自己的項目部員工完成的。對此,天用律師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轉賬記錄和會議紀要,證明陸先生是實際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結算文件等多份資料,法院讓建筑工程公司核對賬目,但其也沒對出來,因此對方啞口無言。 最終法官按照天用律師的訴訟請求,全額支持了我方當事人主張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計225萬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審勝訴!歷時僅3個月,將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第一,確定管轄法院。起訴前要確定的首要問題是向哪個法院起訴,民間借貸糾紛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都較遠,可以引用《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十八條之規定,因雙方對于履行地點約定不明確,而爭議標的.為被告給付貨幣(即還款),那么接受貨幣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為原告起訴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起草《民事起訴狀》。民事起訴狀主要包含以下內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戶籍所在地、聯系方式等;(2)訴訟請求,寫明訴訟請求中的具體金額及其性質,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律師費等;(3)事實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間的關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時間、借款的細節和過程、被告還款情況、原告催款情況。 第三,準備證據材料,制作證據清單。民間借貸糾紛一般需提供《借條》、《律師函》、轉賬記錄、微信或短信聊天記錄、催款記錄等能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事實的證據,證據要盡可能完整地還原借款過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還款等情況。 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時建議先電話咨詢當地法院立案庭,因為現在各地開始推行網上立案,如果需網上立案的,根據當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遞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雙方的主體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原告是公司、企業等法人需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需加蓋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信息或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等戶籍證明;被告是公司、企業等法人需提交其企業工商登記信息(可登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自行打印)。如果只有對方身份證號碼和姓名,沒有身份證復印件的,可以帶齊案件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開具《補充材料證明》,再前往當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查詢對方的身份信息(若只有對方微信號、支付寶賬號等信息,沒有對方身份證號碼的,則需委托律師代理,由代理律師向法院申請律師調查令,前往騰訊公司或支付寶公司調取對方賬號的實名認證信息,用于起訴)。起訴狀和證據材料都是一式兩份遞交給法院,若被告為多人的,則每增加一名被告,應再提供一份起訴狀及證據材料副本,法院受理后,便會出具《案件受理通知書》。
??妻子在車上安裝定位,侵犯的是丈夫的隱私權還是個人信息利益? 丈夫在本案一審主張其隱私權以及個人信息利益受到侵犯,一審法院認定妻子侵犯的是丈夫的隱私權,妻子上訴對此予以否認。本院認為: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隱私權是自然人所享有的重要的人格權利。而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 ??因個人信息之“信息”范圍涵蓋的多樣性,其不可避免的與隱私權中的私密信息發生交叉重合。但盡管如此,也不可將隱私權中私密信息保護與個人信息保護同等看待。 ??個人信息側重保護自然人的信息決定自由,只有經過自然人同意以及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時,他人方可以依法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自然人的個人信息。 ??而隱私權側重于保護信息的內容,即未經他人同意,不得以拍攝、窺探、公開等方法獲取自然人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信息,或干擾他人的私生活安寧。 ??可見,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存在著細微的差別。在具體案件中,應該結合加害人的主觀目的、手段方法等綜合判定。 本案中,依據現有的證據顯示,妻子主張其于2020年9月17日在丈夫名下雪佛蘭牌轎車(車牌號:京xx)排氣管后面安裝定位器,目的在于隨時知曉車輛位置。妻子與丈夫屬于夫妻關系,通常情況下,如果安裝定位器用于車輛安全保護,大可不必向相對方予以隱瞞。 由于妻子對其行為無法作出合乎常理的解釋,因此,合理的分析就是,其安裝定位器目的在于探知丈夫的行蹤信息等。 ????但是,如果行為人收集他人的行蹤信息不在于獲取相關數據,而是為了窺探該行蹤信息背后所隱含他人的私生活秘密,由此就進入了隱私權的保護范圍。 從庭審中可以得知,妻子與丈夫的夫妻關系已出現裂痕,亦進行了婚姻訴訟。聯系到本案,在無其他合理解釋時,認定妻子通過安裝定位器獲取他人隱私的主觀目的這一事實具有高度可能性。 ????因此,妻子所侵犯客體是丈夫的隱私,而非個人信息,即以“跟蹤”的方法對丈夫私生活安寧和私密活動進行“窺探”,一審法院對此認定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