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貸款給了擔保人,貸款逾期還不上,擔保期限已過,擔保一般擔保!請問擔保人還有履行償還貸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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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只有因主債權所生之違約金才能予以保證擔保。在這種情況下,不論損害賠償之債的發生是因為債務不履行還是遲延履行,只要歸結到債務人頭上的,保證人就有代為賠償或連帶賠償責任的義務。那么擔保人對償還被擔保人的貸款負有連帶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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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前者在借款合同期限屆滿6個月內,債權人未起訴要求債務人還款,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后者在借款合同期限屆滿6個月內,債權人未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d)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擔保。如屬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后,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那么過了擔保期限貸款人沒還款擔保人是否存在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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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論是擔保人,還是債務人,沒有能力償還債務的,法院不會處理。連帶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后,承擔的是連帶保證之債,本質也是債務人的,基本上按照債務人的程序進行處理。作為保證方式的一種,當事人應當在保證合同中明確約定連帶責任保證方式。在連帶責任保證的情況下,一旦主債務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債務,債權人既可以要求主債務人清償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那么連帶責任擔保人無法償還貸款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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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可以說,現在的銀行也會在一些情況下考察不利,有的擔保人是用工資卡作為擔保的,但是實際上并沒有這么多,而銀行在調查的時候并沒有和擔保人說清楚情況就已與擔保了,最后在償還債務的時候發現事實不符合,這個時候的擔保人肯定是不會也不愿意去償還這些錢了,因為他根本就沒有這么多的錢。銀行去要債那是肯定的,但是在這個時候的擔保人,還債也是理所當然的。所以不管是在什么情況下千萬不要輕易去給別人做這個擔保人,如果說一定要去做擔保人的時候,一定要把事情全部都搞清楚在去做這個擔保人,包括請銀行注意擔保人自身的經濟情況,要不然的話,最后倒霉的還是擔保人。那么貸款人跑了銀行考察程序不真實擔保人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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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成為擔保人的條件,政策中進行了詳細的規定。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抵押或質押,或有符合規定條件、具備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并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貸款擔保人責任:只要是我國公民就有擔保的資格。成為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什么條件的問題,我們已經進行了詳細的了解。同時,在作為一名擔保人的時候,要認真根據所需條件,成為一名合格的擔保人。那么作為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什么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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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人只是提供擔保的一個角色,只有貸款人不能如期償還的情況下才會讓擔保人來承擔償還。作為貸款擔保人肯定要承擔貸款風險,但通常不是刑事責任而是民事責任。其所負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換句話說,當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后,便是永久作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準取消擔保人資格。(二)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風險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那么擔保人可以貸款嗎,擔保人能否貸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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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那么貸款人無力償還債務時貸款擔保人應承擔何種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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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貸款人現在沒錢,擔保人是否要幫貸款人償還借款人到期未償還欠款的,擔保人即負有代為償還的責任。具體擔保責任的承擔因擔保方式不同而有所區別:1、一般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不論債務人是否有財產,是否經過法院強制執行,保證人都有義務承擔保證責任,向債權人償還欠款。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那么貸款人現在沒錢,擔保人是否要幫貸款人償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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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四、及時起訴債務人擔保人在償還貸款后,應該及時起訴債務人,在法院審判并仲裁后,查詢債務人的財產,并馬上申請強制執行,最好在起訴時申請財產保全,這樣才能最大程度降低擔保人的經濟損失,如果借款人有夫妻共同財產或存款,擔保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請用借款人夫妻共同財產或存款進行償還債人,如果借款人有值錢的財產或存款,擔保人可以向法院申請用借款人財產或存款償還債人,二、根據案情進行抗辯擔保人被起訴后,應該根據具體的案件情況來進行抗辯,比如可以從是否已經過了擔保期限、是否應該承擔擔保責任、是否具有擔保資格、擔保是否有效等角度去進行抗辯,爭取減少或避免承擔擔保責任,在這個案件中,借款人因車禍去世,原則上擔保人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一、搞清楚擔保方式擔保人在擔保時就首先要弄明白自己為他人擔保的方式是一般擔保,還是連帶擔保,一般擔保是有先訴抗辯權的,即在主債務糾紛未經仲裁、債務人財產未被依法強制執行前,一般擔保人是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但是連帶擔保沒有優先抗辯權。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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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找擔保人貸款是存在風險的,作為貸款擔保人肯定要承擔貸款風險,但通常不是刑事責任而是民事責任。如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是要負上還款責任的。擔保人只是提供擔保的一個角色,只有貸款人不能如期償還的情況下才會讓擔保人來承擔償還。而且擔保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自然人擔保應提供擔保人身份證件、戶口簿,收入證明及住房公積金帳號,并與受托銀行簽訂保證合同。那么找擔保人貸款是否存在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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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雙方當事人債權債務關系中,如果存在著擔保人的話,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時候,債權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擔保人為被告,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的。過了擔保期限貸款人沒還款擔保人是否存在責任要看具體情況。前者在借款合同期限屆滿6個月內,債權人未起訴要求債務人還款,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后者在借款合同期限屆滿6個月內,債權人未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那么過了擔保期貸款人沒還款,擔保人是否存在償還債務的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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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錢是貸來了,在是在規定的期限之內,貸款人無力去償還這些貸款,那這個時候就要去找擔保人了,擔保人的責任已經在擔保合同中明確了,根本就不可能脫離關系的,在這種情況下,擔保人肯定要去償還這批債務了。這個時候有很可能就會產生疑問了,如果說擔保人也沒有這個能力去償還的話,那這個時候該怎么辦,即使是法院強制的還清債務也不行,因為就是沒有能力,在這種情況會不會去找到擔保人的父母,請他們去償還債務?這個問題真的很大,不過可以說的是,不管你是誰,哪怕就是法院都行,是沒有權利讓擔保人的父母進行的償還的,因為他們沒有這些義務。那么貸款人無償還能力擔保人父母有沒有牽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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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人在整個事件中承擔著擔保的作用,如果五戶聯沒有辦法在一定的期限償還債務,這個時候的擔保人就會有很大部分的責任。當時在協議書上簽字的就是自己,還是用作擔保人的名義。現在貨款已經到期,只能硬著頭皮承擔著一切。和五戶聯保貸款人逃跑是同樣的性質,如果貸款人死亡那么擔保人同樣需要償還貸款。這是法律途徑必須的一個關鍵,擔保人就必須承擔這樣的后果。合法權益的保護是很多方面,通過對事物的了解。不管是五戶聯保貸款人死亡還是逃跑,按照法律的說法都應該是由擔保人承擔責任,依照法律來償還所有的賬款。那么五戶聯保貸款人死亡,擔保人必須要還貸款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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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人只是提供擔保的一個角色,只有貸款人不能如期償還的情況下才會讓擔保人來承擔償還。作為貸款擔保人肯定要承擔貸款風險,但通常不是刑事責任而是民事責任。其所負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換句話說,當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后,便是永久作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準取消擔保人資格。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那么擔保人能夠貸款嗎,貸款擔保人有風險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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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很多貸款人在期限之內根本沒有能力去償還這筆貸款,到時候受苦的人那就只是擔保人了,擔保人的工資卡也有可能因此而被凍結,生活也會受到不必要的打擾,碰到這樣的情況,有很多的擔保人就不知道怎么辦才好了,其實這個時候不用慌張,你可以選擇去找貸款人去讓他還清債務,當然也可以你自己的幫助貸款人還清債務,估計作為擔保人肯定是不愿意去這樣做的。但是只有將債務全部還清之后才能讓擔保人自己的工資卡完全的解凍,要不然的話也就沒有辦法了,當然你如果選擇替貸款人還清債務的話,那么之后你就可以去向貸款人說明,并要求其必須清債這樣才能讓自己的資金不會受到不必要的凍結。那么擔保人因為貸款人未能償還貸款而工資被凍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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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西城法院調解半天,下午已收到調解書,幫著爭取到兩套房產均歸客戶所有,剩余貸款對方償還,對方每月支付孩子撫養費15000元,到孩子年滿22周歲,醫保報銷外的醫療費雙方共擔,可能只有調解才能達到這樣的結果,時間在走,生活還要繼續,努力過好每一天??
如何才能合法的不還銀行的貸款呢?對呀,還是有辦法的,不過這個辦法僅限于呀夫妻共同辦的貸款。一般情況下,夫妻共同辦的銀行貸款,即便是離婚了也得共同分擔,不過這是一般情況,除此之外呢,還有另外一種情況,這就是需要我們耐心細致的一筆一筆的核實貸款的實際用途,如果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確實是雙方的責任,應該共同承擔,但如果這筆貸款的去向啊與家庭無關,那就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誰用的誰負責,另一方呢,就不用還貸款了。男方如果將貸款用于自己的商業投資,或者是個人揮霍,甚至呢給自己的2+1,這樣的貸款呢,離婚時呢,自然不能讓女方承擔,你聽懂了嗎?當然對于這個事情呢,我們不鼓勵。畢竟一方。
用還款還需要另外一方來償還,只不過誰來承擔的問題。聽完這個案例,如果你有不想承擔的債務,可以私信我們,我們一起來幫你評估,看如何能幫你。
當事人作為擔保人之一為朋友向他人借款做擔保,不料后期朋友沒有及時償還欠款,當事人和朋友被出借人起訴。在天用律師的專業幫助下應訴,我方當事人不承擔任何責任,當事人深切感嘆“是天用律師為他維護了正義”!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兒子欠錢不還可以要求父母償還嗎: 自古以來無論是“父債子償”還是“子償父債”都被道德約束為一種天經地義的行為,也深受社會廣泛認可。但隨著現代社會法制的不斷完善,是否要“子償父債”,還要根據債務糾紛的具體情況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錢是子女與債券人之間的行為,無法對父母產生約束。 我國《合同法》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約束力僅限于合同雙方,是誰的債務就該誰還,父母并無義務償還。 ●子女離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時給父母留下一筆遺產被父母繼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繼承財產價值范圍之內,對“兒子”的債務具有相應償還責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債,在沒有擔保人的情況下,債權人只能要求其個人償還,父母不具有連帶責任。 但現實中,一些債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對于子女的疼愛,對方欠錢不還就去找對方父母要錢,甚至使用極端手段,其實這種做法往往無法獲得法律支持,有些極端的討債還會給家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