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律師回復中...
-
答不簽勞動合同需要給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
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如果該教師當初被調離原崗是被降級了,則根據“一事不再罰”的原則,他不應再受行政處罰。該教師是被拘役,不屬于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不應被開除。
-
答律師回復中...
-
答無效數據
-
答合同解除權的期限一般為解除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內,或者經對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內。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依照具體的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的約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條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自解除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或者經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第五百六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
-
答借款合同的效力認定標準:1、重大誤解、欺詐、脅迫、顯失公平的合同,具有可撤銷性;2、限制行為能力人、越權代理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效力待定;3、。依法成立的合同,滿足主體適格、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規定等條件,自成立時生效,否則無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
答不簽合同賠償的方式可以按照法定,合同的形式可以是書面、口頭或其他法定形式。合同有效只需要滿足下列條件: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合同的內容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條件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
答主張合同無效是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的,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是形成權,是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合同無效的情形分別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無效;行為人虛假意思表示簽訂的合同無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
答行政復議有下列基本原則:合法的原則;公正、公開的原則;和及時、便民的原則等。行政復議機關在履職時,需遵循上述原則,堅持有錯必糾,保障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作出行政復議決定,適用本法。
第四條
行政復議機關履行行政復議職責,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公開、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有錯必糾,保障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第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是法律規定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