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事故當事人在公安交警部門主持調解當中達成的損害賠償調解協議,屬于合同法規定的民事合同的性質,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依法履行該調解協議。依照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當事人對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對賠償權利人遭遇調解協議不履行的情況,依照最高法院《關于建立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的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的若干意見》的相關規定,可以采取以下維權措施獲得賠償:1.對于在公安交警機關達成具有給付內容的協議,當事人可按照《公證法》的規定申請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的效力,申請法院強制執行;2.也可根據《民訴法》的規定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3.還可以申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確認調解協議的效力,依法院的確認判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
答肇事車輛逃跑,受害人應該第一時間報警,請警察幫助查找肇事者。在無法確定責任人的情況下,如果只是機動車損失,機動車所有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報案,在投保車損保險的有效期以內,向承保的保險公司直接申報理賠,一般的保險公司會按照合同賠償百分之七十左右的直接經濟損失。《侵權責任法》規定: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不明或者該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需要支付被侵權人人身傷亡的搶救、喪葬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后,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交通事故無法找到肇事者,就是指肇事者肇事后逃逸,或者肇事的機動車不明,這種情況下,如果機動車投保了交強險,那就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賠償;如果未參加交強險或者機動車不明,則由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三條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不明或者該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需要支付被侵權人人身傷亡的搶救、喪葬等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后,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
答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檢驗尸體不得在公眾場合進行。檢驗中需要解剖尸體的,應當征得其家屬的同意。解剖未知名尸體,應當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 檢驗尸體結束后,應當書面通知死者家屬在十日內辦理喪葬事宜。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的應記錄在案,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由公安機關處理尸體,逾期存放的費用由死者家屬承擔。對未知名尸體,由法醫提取人身識別檢材,并對尸體拍照、采集相關信息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填寫未知名尸體信息登記表,并在設區市級以上報紙刊登認尸啟事。登報后三十日仍無人認領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處理尸體。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條
-
答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死亡,關于死亡賠償款有如下區分:當場死亡或治療后死亡。如果是當場死亡,賠償款分為如下幾項: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喪葬費、家屬處理喪葬事宜產生的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財產損失費 如果是治療后死亡,賠償款增加如下幾項:住院期間的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1.當場或住院期間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火化證明2.出院后死亡的,或者起訴前死亡的,或者做完傷殘鑒定后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或者法醫鑒定結論)、火化證明、按照死亡案件主張賠償標準和賠償項目進行賠償3.訴訟過程中死亡的,申請變更訴訟請求,變更原告主體,或者按照法官的要求,先撤訴,再重新起訴因此,如果您想完整的獲得應有的賠償款,建議您收集:1醫院救治產生的醫療費、救護車發票、住院病歷、診斷證明、住院費用清單 2 如果是農業戶口可舉證如下證明材料:a ‘戶口性質證明’b暫住證c居住滿一年證明d誤工證明、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社保信息等等,因此:您可以從以上幾項開始準備,爭取實現賠償利益最大化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
答處六個月以下的拘役,并處罰金。如果對方所受傷害達到重傷的程度,并且負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責任,那么依照《刑法》的規定及有關司法解釋,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符合上述條件的,應該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系肇事后逃逸,則應處以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答這里的事故車輛鑒定,所指的是交通事故發生后對車輛進行的綜合性鑒定,用以確定賠償費用,那鑒定費用應該由誰來承擔呢?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二條,二十九條規定,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二條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提供當地民族通用語言、文字翻譯的,不收取費用。《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
答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的責任劃分文件,可以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在實踐中,即使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書不簽字,交通事故責任書依然有效。但是對責任認定書有異議可以提交復核申請,重新認定。當事人如果對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其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5日內,就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公安交管部門受理復核申請的,如果認為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復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對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重新調查、認定;如果認為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認定公正、調查程序合法的,就會維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內容。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
答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很多人為了方便都會選擇私了,但是私了后保險公司還會對事故進行賠償嗎?這個時候要看具體情況,大致可有以下兩種情形。1.如果事前未報警或未向保險公司報案,屬于事故后直接自行私了的,因無法證明是否發生交通事故,故保險公司拒賠。2.如果是通過報警后才私了的,或保險公司確認事故的,則在取得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后,可以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但是,賠償的金額不能以雙方自行協商的金額來確定,而應該由保險公司根據具體證據核定金額為準。另外,發生交通事故的,應該及時報警和向保險公司報案,在由交警認定責任并由保險公司定損后,再由雙方來協商賠償,以免在向保險公司要求理賠時沒有證據,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
答無接觸事故,定責主要看事故原因。對于無接觸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向來爭議比較大。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雙方是否接觸并不是斷定事故責任的必要條件。同樣,也并不是所有的無接觸交通事故,司機都要擔責,這主要取決于事故發生的原因。從無接觸交通事故來看,被認定擔責的司機,都存在過錯,從而導致事故的發生。這種過錯,主要包括違法行為和不文明駕駛行為,如違停、亂用遠光燈、該讓行沒有讓行等等,這些違法行為,一旦成為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不管車輛有沒有發生接觸,都將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同時,在無接觸交通事故中,受傷最多的是騎車人。騎車人也很委屈,明明是為了避讓對方而摔倒,反而自己還要承擔責任。這也得看騎車人是否存在過錯。騎車人存在的過錯,除了違法載人、剎車不靈、速度太快等原因外,遇到突發情況采取措施不當,也常常是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因此,不管是騎車人還是駕駛人,行駛在路上,守法行車是最低標準,必須文明行車,謹防事故的發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二)“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三)“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四)“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五)“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
答1、告訴對方,交通事故屬于意外事故,該承擔的責任承擔;2、醫藥費可以付,如果賴著不出院就一毛不拔,其他費用也暫時不要給,就說沒錢了讓其墊付,再找保險公司賠;3、對方家屬鬧事,直接報警;4、對方醫藥費、住院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等會由保險公司理賠,不必支付額外費用;5、找交警出面調解處理,不講理就讓其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