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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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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如果沒有遺囑就由他們的子女繼承,不論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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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沒有領證,不屬于結婚,騷擾你可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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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雖然你在該培訓機構做兼職但你還在上學就具有“在校學生”的這一身份,工作活動屬于脫產學業外的兼職性質。因此,在校學生在外兼職、為完成學校安排的社會實習、自行從事的社會實踐活動等,一般無法被認定為勞動關系也就無法要求雙倍工資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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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據《繼承法》的規定,如果分割遺產,首先你應分得你們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共有的一半財產,其余的另一半財產則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這份遺產應按照遺產繼承的第一順序人配偶、子女、父母份額均等的原則分割、繼承。為保護胎兒的權利,《繼承法》第28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由于你的孩子是出生后才死亡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5條規定,應當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沒有保留的,應從繼承人所繼承的遺產中扣回。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如胎兒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繼承人繼承;如胎兒出生時就是死體的,由被繼承人的繼承人繼承。所以,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你的孩子是出生后死亡的,則應由你繼承其遺產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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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離婚房屋首先由雙方決定,一方可以享有財產所有權,并賠償另一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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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國《物權法》將登記作為不動產物權的法定公示方式,賦予登記以公信力。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因此,一般而言,房產登記簿上記載的房屋所有在法律上推定為真正的權利人。但是,根據《物權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利害關系人在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變更登記,還可以申請異議登記,并通過訴訟解決爭議。也就是說,不動產物權登記并不具有絕對的不可推翻的證明效力,在當事人有相反證據時,可以推翻不動產登記簿上記載的事項。此外,不動產物權公示原則的目的,是讓不特定的第三人直接從外部認識不動產物權的存在與變動狀態,以保護交易安全和第三人利益,而在當事人之間,名義登記人不能僅以登記的公信力來進行抗辯。當名義登記人與實際購房人不一致時,應注重客觀事實,從房屋的購買、使用等方面的證據來確定不動產的真正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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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刑法》第384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歸還的,構成挪用公款罪。根據相關立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所謂“歸個人使用”的情形包括將公款供本人、親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以個人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的;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謀取個人利益的。具體到本案,董某屬于以個人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謀取個人利益情形,構成挪用公款罪;歷某以董某挪用之公款販運毒品,構成販運毒品犯罪。由于董某主觀上只是將公款借給歷某用于生產經營,對其販運毒品行為并不知情,主觀上沒有與歷某共同販運毒品的犯罪故意,不得以販運毒品犯罪的共犯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