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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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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監護人死亡,需要重新指定監護人。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根據規定“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繼承人和其他有扶養關系的親屬有權要求賠償。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并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系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適當分割,而非等額分配。當然,如果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或轉讓的,應尊重其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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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可以咨詢,本大律師咨詢要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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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合同內容及時解約,要求賠償違約金及退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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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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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保存好證據,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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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根據您的描述,不正常,具體還需您詳細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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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汽車與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首先應該根據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確定具體事故責任。在機動車一方按照交強險規定相關額度進行賠付之后,不足的賠償部分按照認定書中的具體責任比例雙方各自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應當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保險人所承擔的費用數額在保險標的損失賠償金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第五十八條 保險標的發生部分損失的,自保險人賠償之日起三十日內,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合同解除的,保險人應當將保險標的未受損失部分的保險費,按照合同約定扣除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應收的部分后,退還投保人。第五十九條 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險金額,并且保險金額等于保險價值的,受損保險標的的全部權利歸于保險人;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的,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取得受損保險標的的部分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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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第二十六條,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第二十七條,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筑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兩個以上不同資質等級的單位實行聯合共同承包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第二十八條,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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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程完工結算,應當按照雙方在工程合同中的約定進行。如果沒有約定,就參照財政部發布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進行。該結算暫行辦法主要針對的內容是:1.黑白合同造成工程價款結算爭議。2.工程竣工結算久拖不結、多頭審查或一審再審。3.工程款拖欠嚴重,據調查,已竣工未結算占全部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的30%左右。工程完工后,雙方應按照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合同價款調整內容以及索賠事項,進行工程竣工結算。工程竣工結算方式有:工程竣工結算分為單位工程竣工結算、單項工程竣工結算和建設項目竣工總結算。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后,應按本辦法規定的期限,進行核實(合同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根據確認的竣工結算報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保留3%左右的質量保證(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質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質保期內如有返修,發生費用應在質量保證金內扣除。法律依據:財政部、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的通知第十四條工程完工后,雙方應按照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合同價款調整內容以及索賠事項,進行工程竣工結算。(一)工程竣工結算方式工程竣工結算分為單位工程竣工結算、單項工程竣工結算和建設項目竣工總結算(四)工程竣工價款結算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后,應按本辦法規定的期限(合同約定有期限的,從其約定)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根據確認的竣工結算報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保留5%左右的質量保證(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質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質保期內如有返修,發生費用應在質量保證(保修)金內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