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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復議申請受理之日起七日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十八條 依照本法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接受行政復議申請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對依照本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屬于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自接到該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轉送有關行政復議機關,并告知申請人。接受轉送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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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虛假訴訟罪屬于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虛假訴訟罪以“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作為入罪標準,以“情節嚴重”作為法定刑升檔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七條 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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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數額5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或者多次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累計數額3000元以上不滿6000元的,為罰金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條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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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這個主要看你和公司簽的勞動合同,如果說勞動合同中,有約定的,公司是可以追責的。通常如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是職務過失,且你己辦完離職手續,一般是不會追責的。辦完離職手續后,是己經和單位交接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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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醉駕緩刑后單位可以開除員工。處理開除爭議主要適用的法律規范性文件有《企業職工獎懲暫行條例》、《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獎懲暫行規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關于〈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若干問題的解答意見》等等。此外,企業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也可作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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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消費者在購買食品的時候,一定要仔細查看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如發現過期食品可以撥打12315向工商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訴。如果發現銷售者明知是過期食品還進行銷售的,消費者可要求賠償損失,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等行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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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會。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必須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戶籍地派出所收到了行政處罰決定(輕微違法的處罰決定)書后,會不會通知單位,屬于派出所的工作職權范圍,沒有強制硬的規定。如果當地派出所慮及影響,可以作為內控與掌握,不與通報。《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四條 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必須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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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一定主要看股東在整個公司的作用,是否知道詐騙這件事情,在案發后股東什么樣的表現,理論上股東不一定會被判刑,看具體情況可能不是實體刑,還有可能是警告或者緩刑或者訓誡。《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 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第三十一條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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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約談”是指監督組織對有關被監督組織或者個人,通過信息交流,進行了解情況、提示違法違紀風險、以及批評教育,達到預防和干預違法違紀的監督方式。其存在于政紀檢查監督,國家、政府和社會自身管理以及政府對社會的行政管理之中。其中,政府機關基于行政管理關系,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進行約談的行為,就是行政約談。行政約談是一種非處分性、非懲罰性、非強制性的行政事實行為和行政指導行為。是一種行政活動,但不屬于行政行為,更不是行政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一)警告、通報批評;(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三)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四)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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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處罰金:(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們商業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條 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3、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秘密的,以侵犯商業秘密論。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秘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秘密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