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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離婚原則上不能送養,只有有特殊困難無法撫養子女的生父母才能送養子女。孤兒有關法律,孤兒監護人和社會福利機構也可以成為送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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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贍養費的期限為18歲。根據有關法律,贍養費應包括生活費、醫療費和教育費。贍養費的數額與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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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規定,離婚男子不支付贍養費的起訴書應當包括身份信息、事實和理由、簽字和日期。贍養費應包括生活費、醫療費和教育費。贍養費的數額與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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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手寫離婚協議只要雙方基于平等自愿原則達成協議,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雙方簽署后生效,手寫或打印協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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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是吳某與魏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應屬夫妻共同財產,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魏某在轉讓該房時,既無吳某的授權,也無事后追認,因此,魏某的賣房行為屬于無權處分行為,即使小靜支付了對價,并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也不屬于善意取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魏某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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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民法通則》第十三條的規定,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無民事行為人的精神病人,除行使選舉權時在《選舉法》中有限制性規定外,法律并沒有剝奪他們行使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只是他們民事權利的行使和義務的承擔都必須通過監護人的法定代理才能實現。因此,由宋某的父親代理其提起離婚訴訟具有法律基礎。同時,監護人的代理行為不僅包括被動地代表被代理人參加訴訟,也包括以被代理人的名義或自己的名義主動提起訴訟的活動,宋某對提起離婚訴訟無法作出正確的意思表達,其父親作為代理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以宋某的名義作出離婚的意思表示。因此,宋某父親有權代理其主動提出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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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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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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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父親支付撫養費是法定義務,可以請求當地婦聯的幫助,或者去法院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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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父親支付撫養費是法定義務,可以請求當地婦聯的幫助,或者去法院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