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關于裁定駁回起訴的上訴案件,依據法律規定,二審結論只有兩個:一是裁定維持,二是指令審理。就本案而言,因為一審訴訟過程中,依據原審法院調取的證據發現,被告宜陽某公司已經合法程序予以注銷,表明其已經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及相關法律規定,在被告身份已經不存在的前提下,原審法院應當行使釋明權,向原告釋明是否變更訴訟主體。如果不予變更,可直接駁回起訴;如果變更,進入下一步程序審理。但從原審法院裁定可以分析,原審法院可能沒有行使該項權利,致使已經注銷的訴訟主體依然列為本案當事人,屬于嚴重的程序瑕疵。這樣的結果,為二審的審理帶來問題,可能造成二審法院無法進行庭審的困難。如果簡單地裁定維持,而原審裁定駁回起訴的理由是本案涉嫌刑事犯罪,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圍,故出現結果一致,而法律事由不一致。如果指令審理,那么意味著原審法院將進入實體審理程序,而訴訟主體資格問題沒有解決的前提下,原審法院無法進入實體審理。同時,關于裁定駁回起訴的案件,二審沒有發回重審的選項,最終為二審法院無所適從。鑒于此,建議將此案退回原審法院,通過審判監督程序,撤銷該裁定,在解決程序瑕疵問題之后,再行案件的審理程序。
-
答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機關申請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的案件后,應當在30日內由行政審判庭組成合議庭對其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就是否準予強制執行作出裁定……”從本條的規定看,該案的行政審判庭合議庭是不能前后作出兩個不一致的執行裁定,而且第二個不準予執行裁定已明顯超過了30日內的審查期限。準予強制執行裁定不同于執行中的其他裁定,準予強制執行裁定的下達是基于生效的具體行政行為作出的,該裁定具有執行力、確定李,非經審判監督程序不能隨意否定。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生效具體行政行為的案件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應如何受理和處理的答復》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生效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侵犯其合法權益向法院提出申訴,法院可以作為申訴進行審查。”那么該案的案外人認為法院執行生效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在執行中提出異議,合議庭認為異議成立的,應作為申訴案件處理,按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原合議庭再次下達不予執行裁定有悖于上述答復,因此,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
-
答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第八十四條、第八十九規定,公安機關在拘留犯罪嫌疑人時,必須出示拘留證。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況以外,應當在拘留后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公安機關對被拘留人,應當在拘留后24小叫以內進行訊問。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認為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在本案中,張三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并不屬于法律規定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可以不通知家屬的情形,所以公安機關應當在拘留張三后24小時以內,通知其家屬。公安機關拒絕張三通知家屬要求的行為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應當予以糾正。
-
答您好,具體什么問題?可以與我們詳細溝通咨詢。
-
答律師回復中...
-
答律師回復中...
-
答律師回復中...
-
答律師回復中...
-
答您好,拘留期限從實際拘留日開始連續計算40日。
-
答您好,感謝您對我的信任,針對您咨詢的問題,有如下建議:1、您可以詳細描述一下事情的整個經過,以便幫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臺點擊【電話咨詢】致電,專業人員幫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