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當事人丟失后勞動合同會泄漏信息。因為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基本信息、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的繳納事宜、工資等,上面涉及到了個人和單位的身份信息。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
答勞動仲裁的具體程序包括:申請人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仲裁委員會組成仲裁庭,準備開庭;仲裁裁決作出前調解;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作出仲裁裁決。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
答依據我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解除取保候審后,如果案件已經終結的,不會限制外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第六十九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答工資發多了應當退還。工資是勞動者付出勞動后單位應當給與的薪資報酬,但多發的工資不屬于勞動者合法所得,而是不當得利,公司要求退還的時候員工有義務把多發的部分還給公司。如果涉及金額較大,員工拒絕退還,則公司可走訴訟程序追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2、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3、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
答只要保險合同成立,即使沒有生效,投保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是否生效不影響退保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第一百三十四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基于雙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單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組織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規定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作出決議的,該決議行為成立。第一百三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應當采用特定形式。第一百三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為。
-
答需要,個體戶需要繳納以下稅款:1、按營業收入交5%的營業額。2、附加稅費有:(1)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的7%繳納。(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的3%繳納。(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的1%繳納。(4)按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實行5%-35%的的超額累進稅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1、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2、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5、保險賠款;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8、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9、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10、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
答行政訴訟被告主體不適格的處理辦法是: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原告變更被告;原告不同意變更的,裁定駁回起訴。應當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參加訴訟,但行政復議機關作共同被告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六條 原告所起訴的被告不適格,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原告變更被告;原告不同意變更的,裁定駁回起訴。應當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參加訴訟,但行政復議機關作共同被告的除外。第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訴訟的當事人時,應當通知其他當事人。應當追加的原告,已明確表示放棄實體權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參加訴訟,又不放棄實體權利的,應追加為第三人,其不參加訴訟,不能阻礙人民法院對案件的審理和裁判。
-
答解除勞動合同,領取失業金的條件是:1、員工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以上。2、非本人意愿離職,包括被用人單位辭退、開除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勞動合同到期所在單位不再續簽,單位出具不續簽證明。3、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需求的。《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
答工傷認定下班合理時間規定是:1、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等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殘或者自殺;(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答當事人在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當事人對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1、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2、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3、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5、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八條 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條 以信息網絡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絡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