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民法典》規定,贈與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交財產證明等資料。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公證人應當在公證人面前簽字,詢問贈與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當事人是否被欺騙或誤導。
-
答《專利法》第六條規定,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專利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進一步規定,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所完成的職務發明是指: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明創造,或者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作出的發明創造。而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本單位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雇傭關系下發明創造的產權歸屬于提供實質性貢獻的一方。屈某在欣欣公司工作多年,有機會接觸該設備并且有能力知悉其技術特征,尤其是屈某等新研發的設備與公司的原設備技術特征基本一致,因此,屈某與譚某的專利是利用欣欣公司未公開使用的技術發明完成的,應屬于職務發明,專利權應歸欣欣公司所有。
-
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總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由此可見,保險公司對保險事故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承擔無過錯責任,即車主向保險公司投了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致第三者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袁某機動車在保險公司處投保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險,責任限額總額為12.2萬元。該機動車在保險有效期內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應在交強險的責任限額總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
答離婚孩子撫養費可以中止給付。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一方,由于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給付撫養費義務的一方可以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協商減少或者中止撫養費,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裁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
答夫妻一方付出較多離婚時可以多分財產。法律明確規定了夫妻一方因照顧家里老人、撫養子女、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
答肇事者撞人逃逸受害者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查緝預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過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查緝。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通過發協查通報、向社會公告等方式要求協查、舉報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偵破線索。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三條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一)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二)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三)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四)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六)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七)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
答違約方在出現下列情形時才有合同解除權:1、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
答從當事人提交起訴狀到法院立案,一般要七天。法院在接收到起訴狀之后,需要在七天內決定是否予以立案。如果符合起訴條件的,就予以立案;如果不符合的,則不予立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
答過期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一般無效。行政機關一般需在六十日內作出復議決定,自其受理復議申請之日算起;并且延長的期限也至多不超過三十日。如果行政復議機關逾期作出決定的,該決定無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三十一條
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
行政復議機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應當制作行政復議決定書,并加蓋印章。
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被申請人應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
被申請人不履行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或者有關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限期履行。
-
答律師回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