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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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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議您去消協或者稅務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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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辭職后一般在公司每個月固定發工資的時間會發放剩余工資,如果公司拒絕,您可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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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請描述您想咨詢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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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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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未取得建設審批手續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2、如何認定建筑企業的內部承包行為;3、小型建筑工程及農民低層住宅施工合同、家庭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有以下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條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規定: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公開、公平、公正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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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程事故中測量需要承擔的責任,需結合具體案情,確定責任的劃分與承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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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試用期期間離職,工資延一個月發不合法。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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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違法。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