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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介買房需要注意的事項是:是否設置合同陷阱、是否隱瞞房屋真實情況、是否賺取不合理高低差價、是否合同未履行完畢時要求將錢交給代理人、是否假冒房東、是否收取中介費以外的雜費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百六十四條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但是,可以按照約定請求委托人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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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剮蹭可以打110也可以打122,110是公安報警電話,122是交警事故報警服務電話,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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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金額寫錯了不一定會影響合同效力,應根據實際情況予以確定。如果合同是當事人依法訂立的,并且寫錯金額是出于筆誤的,一般不影響合同效力。當事人可以協商一致后,更改合同的金額;或者協議補充。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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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對于承諾遲到的法律后果是,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發出承諾,按照通常情形能夠及時到達要約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承諾期限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外,該承諾有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七條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發出承諾,按照通常情形能夠及時到達要約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承諾期限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外,該承諾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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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犯了破壞電力設備罪既遂的量刑處罰:1、犯破壞電力設備罪既遂的,一般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因其犯罪行為造成了嚴重后果的,依法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條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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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拒不救援友鄰部隊罪立案標準的規定如下:當指揮人員在戰場上,明知友鄰部隊面臨危急情況請求救援,能救援而不救援,使戰斗失利,或使陣地失陷,或使突圍嚴重受挫,或造成了我方3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上重傷或15人以上輕傷,或致使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用物資損毀并造成1百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應予立案追訴。法律依據:《軍人違反職責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第十條拒不救援友鄰部隊罪是指指揮人員在戰場上,明知友鄰部隊面臨被敵人包圍、追擊或者陣地將被攻陷等危急情況請求救援,能救援而不救援,致使友鄰部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能救援而不救援,是指根據當時自己部隊(分隊)所處的環境、作戰能力及所擔負的任務,有條件組織救援卻沒有組織救援。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一)造成戰斗失利的;(二)造成陣地失陷的;(三)造成突圍嚴重受挫的;(四)造成我方人員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人以上,或者輕傷十五人以上的;(五)造成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用物資損毀,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六)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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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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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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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勞動者在上班期間發生意外,如果符合以下條件的算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其他。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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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技術項目無法進行,一般應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導致項目不能進行的,需要向另一方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