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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從事雇傭活動是指從事雇主授權或者指示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雇傭活動。本案中的雇員焦某在前往工作地點的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傷,應屬于從事雇傭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第一,從雇傭活動的性質看。李某雇傭焦某從事設備拆除工作,工作地點位于X縣,焦某為完成工作任務前往X縣與履行職務具有內在聯系。第二,從雇員行為的目的來看。焦某乘坐交通工具前往工作地點X縣,目的就是完成李某指示的拆設備的任務,前往工作地點是履行職務必不可少的過程,可以認定焦某的行為與李某指示的內容相一致。第三,從行為發生地來看。焦某去X縣拆設備,乘車符合常理,交通事故發生在焦某前往工作地點的必經路段,與工作地點具有內在關聯。綜合以上幾點,應認定焦某前往工作地點屬于“從事雇傭活動”。另外,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可以比照適用。該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理論上,勞動關系與雇傭關系的特征均在于其從屬性,兩者并無本質區別,勞動者都處于從屬地位,屬于弱勢群體。從保護弱者的角度出發,比照勞動關系處理雇員在前往工作地點途中遭受的人身損害問題并不與法律相悖,反而符合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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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謝您對我的信任,針對您咨詢的問題,有如下建議:1、您可以詳細描述一下事情的整個經過,以便幫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臺點擊【電話咨詢】致電,專業人員幫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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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看合同約定,具體可以電話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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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可以依據欠條,向老板主張工資。如果還需要進一步咨詢,您可以詳細描述一下事情的整個經過,您也可以在平臺點擊【電話咨詢】致電,專業人員幫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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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這是起訴的必經程序。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哪些材料:(一)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一式兩份,內容包括: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聯系電話。2、用人單位的名稱、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3、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5、致送單位名稱。(二)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的同時,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遞交下列材料:1、身份證復印件一份;2、勞動關系相關證明;其它證明材料。3、申請人系用人單位的,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系律師的提交律師事務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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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撤銷權的意思是指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使其作為債權擔保的責任財產不當減少,因而害及債權人的利益,致使債權有不能實現的危險情形時,債權人可申請法院撤銷債務人與他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恢復債務人的責任財產,使債權得到確保的權利。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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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法有效的討債方式主要包括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如果申請仲裁的,需要雙方當事人事先約定仲裁條款或訂立仲裁協議。當事人起訴的,應當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訴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二百七十一條
涉外經濟貿易、運輸和海事中發生的糾紛,當事人在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書面仲裁協議,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仲裁的,當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