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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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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雇用關系是指雇用者與被雇用者約定,在確定或不確定的期間內,被雇用者向雇用者提供勞務,雇用者給付報酬的關系。幫工一般是指無償、自愿、短期為他人提供勞務,幫工關系在民法中的含義是指幫工人無償為被幫工人提供勞務,且未為被幫工人明確拒絕而發生的一種社會關系。二、本案中李某與韓某由于相處較好,跟隨韓某的貨車一起拉貨。李某在跟車之前并沒有與韓某協商是否給付勞動報酬,也沒有約定班車時間,可以認為是一種自愿、無償地為韓某提供勞務,并且韓某對于李某的幫工行為并沒有明確的拒絕,應認定為義務幫工關系。三、義務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第三人侵權遭受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第三人不能確定或者沒有賠償能力的,可以由被幫工人予以適當補償。本案中,根據李某應該獲得的死亡賠償金額,如果在第三侵權方沒有獲得足額賠償,依據公平原則,可由韓某酌情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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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傷淺二度燙傷賠償標準,要根據二度燙傷的傷殘等級來確立工傷賠償數額。淺二度燒傷的主要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等,數額可以由工傷保險支付。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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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處罰形式有以下幾種:1、警告、通報批評;2、罰款;3、吊銷許可證件;4、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5、行政拘留;而且法律還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比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但這只能由法律設定。除了法律以外,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因為法律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所以行政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1、警告、通報批評;2、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3、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4、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第十條 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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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農民發生交通事故也有誤工費,依據規定,事故造成當事人受到傷害,應當按照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支付誤工費,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工資收入和誤工天數計算,無固定收入,能夠提供近3年平均收入的,按照其近3年平均收入計算誤工費,不能提供近3年平均收入的,按照當地收入水平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