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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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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交通事故賠償需要先看事故認定書。請問現在下事故認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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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的 責任 比例是很關鍵的 ,車輛一方 如果是主要責任,會涉嫌交通肇事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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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號案件沒有自動終結的說法。如果雙方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要求公安機關出具事故認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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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五千元的賠償依據沒有,即便起訴到法院也不會得到支持,注意保留跟對方溝通協商過程的證據,例如證人證言或者對方的傷情診斷證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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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借道不得影響對向車道行駛,對不起還是您的主責或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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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法院本次審理的主要法律依據應當是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34條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因此該員工如果在本次事故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是可以向他進行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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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這個是基本合理的,行人不走斑馬線,在車速60公里每小時路段,是極易造成人員傷亡的。對方醉駕是另外一碼事,可以在追究其行政、刑事責任予以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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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駕駛證丟失需要去交通管理部門補辦。根據相關規定,駕駛證的補領、換領、審驗業務可在核發地之外的車管所辦理。申請時應當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書面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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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根據第六款的規定,電瓶車是否為機動車是本案的關鍵。通常,電瓶車被認為是非機動車輛,但根據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無論采取何種驅動方式,只要其技術參數列明的最高設計車速超過時速20公里的,可以認定為輕便摩托車;最高設計車速超過時速50公里的,可以認定為摩托車,我國也有將電瓶車限速在時速20公里以內的規定。因此,行駛時速超過20公里的電瓶車,便不屬于非機動車,而應屬于機動車。所以,在該案中,如果有證據證明撞到你的電瓶車當時時速超過20公里,你仍可被認定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