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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具體責任認定交警會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您如果不認可可以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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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摩托車無證駕駛出車禍的,先由交警部門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當事人的責任,再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無證駕駛的當事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時對于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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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21年闖黃燈的,會被扣6分,并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根據規定,黃燈表示警示,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應當及時停車,繼續行駛的屬于闖黃燈,應當按照闖紅燈進行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一)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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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要求報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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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傷的費用與工資全額由工傷保險基金與用人單位承擔,不存在誤工費的問題。如果在救治傷情中產生的護理費也會由企業承擔護理費的。工傷職工需要住院治療的,由單位按照省內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三分之二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批準轉外地治療的,所需交通住宿費用由單位按照職工因工出差標準報銷。工傷職工在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為由單位按月發給工傷津貼,標準相當于工傷職工受傷前的本人工資。《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七種:(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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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現場單超過15天沒有繳款,在15天后每天多產生3%的滯納金,直到繳款為止,有超過3單以上未處理的違章,交警核查后,扣證、扣車,若現場單未處理的,駕駛員的要換駕駛證及補駕駛證或轉駕駛證都不能辦理。其次,有違章未處理現象的,發生事故、車損等,都將得不到車輛保險公司的理賠。同時不能通過車輛年審及季度審、綜合審。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二條《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四條、第五十八條、第六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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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用人單位不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是違法的。所有的用人單位都有義務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如果不繳納是違法行為,員工可以要求公司給予繳納。《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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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董事會每屆任期三年。董事會經營決策機構。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構;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一般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規定,最長三年 ,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五條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每三年,公司召開董事會議重新投票選舉。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 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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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發生交通事故對方全責,能索要修車期間的交通費。其交通費為因事故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1、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2、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3、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4、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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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非機動車交通事故賠償沒統一標準,由于各個地方統計數據不同,對于非機動車的賠償標準,要依據具體的事故責任劃分和統計數據,才能算出受害者可以獲得的相應賠償。首先,賠償比例劃分問題。事故責任由交警根據雙方的過錯以及原因力比例來綜合認定事故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條 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