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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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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因一方有外遇導致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一)當夫妻一方有外遇導致離婚分割財產時,夫妻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對于協議分割,法律完全尊重當事人的意愿,只要夫妻雙方同意,因外遇導致離婚時,財產分割的方式和內容完全有夫妻自由決定。(二)如果夫妻在外遇離婚財產分割問題上難以達成協議,那么只能通過向法院起訴,通過法院判決進行分割。法律依據:《婚姻法》(有效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第四十六條 【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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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是。男女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的,形成的不是事實的婚姻關系,形成的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關系,事實婚姻的構成需要以下條件:1、男女雙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行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2、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3、同居雙方1994年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有效期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第一千零四十九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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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第一步,根據《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七條和第十八條規定,辦理婚前財產公證要先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第二步,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此類和身份關系相關的公證,必須雙方都親自去辦理,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理的,是不會被受理的。第三步,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第四步,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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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aa制生活離婚財產也可能是雙方平均分割,如果夫妻未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進行書面約定,則婚后所得(除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應該均等分割。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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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技術入股是指技術持有人(或者技術出資人)以技術成果作為無形資產作價出資公司的行為。技術成果入股后,技術出資方取得股東地位,相應的技術成果財產權轉歸公司享有。技術入股是目前社會上常用的投資形式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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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今年士官服役年限根據不同等級服役年限不同,初級最高6年,中級最高8年,而高級可以服現役14年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十九條 義務兵服現役的期限為二年。第二十條 義務兵服現役期滿,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愿,經團級以上單位批準,可以改為士官。根據軍隊需要,可以直接從非軍事部門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士官實行分級服現役制度。士官服現役的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十年,年齡不超過五十五周歲。士官分級服現役的辦法和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的辦法,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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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工人年滿五十周歲,女干部年滿五十五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于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干部。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4、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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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特點:(1)有明確的法律依據。(2)完全現收現付制的模式。(3)企業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4)企業間實行全國統籌的保險費率。(5)政策制定、監督和執行分別由不同的部門承擔。2、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特點是:(1)養老保險金固定。(2)保障水平高。(3)個人不承擔繳費義務完全由財政負擔。3、農村養老保險的主要特點是:(1)在養老保險金的籌集渠道上,集體經濟承擔了主要義務,資金的多少受集體經濟效益的影響,來源不穩定,個人不承擔繳費義務。(2)在養老金的計發上,沒有科學嚴格的計算。(3)養老金的管理上,以村鎮企業或鄉鎮為單位,缺乏監督和約束機制,資金安全性差,流失嚴重。《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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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給子女繼承,國家規定,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并辦理不動產登記。被繼承人的房屋作為其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按照房地一體原則,繼承人繼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宅基地不能被單獨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