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aa如何分配財產



夫妻aa制生活離婚財產也可能是雙方平均分割,如果夫妻未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進行書面約定,則婚后所得(除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應該均等分割。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