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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只需要表決權過半數即可通過,重要事項需要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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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處罰形式有以下幾種:1、警告、通報批評;2、罰款;3、吊銷許可證件;4、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5、行政拘留;而且法律還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比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但這只能由法律設定。除了法律以外,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因為法律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所以行政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1、警告、通報批評;2、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3、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4、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第十條 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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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把別人車輛造成了剮蹭,在知道的情況下離開了現場,時候車主報警處理的話會按肇事逃逸處理的。不過沒有造成傷亡,只是財產損失的可以協商處理。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時,有證據證明其不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時,不能判定為逃逸。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的情節的,屬于交通肇事罪的情節加重犯。構成該情節加重犯,首先要求行為人的肇事行為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否則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只能作為定罪情節在確定其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時加以考慮;其次要求行為人明知自己已經發生交通肇事行為,如果對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產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動機,也就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再次,對于雖然履行了對被害人的搶救義務,但是逃避責任查清認定的行為,仍然構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謂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現場逃離,但也可以將被害人送往醫院后逃離,甚至在現場躲藏的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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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審理民事案件中,作偽證情節較輕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但會受到罰款或者拘留的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二條 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人民法院都可以根據行為人的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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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事訴訟不應訴,一般被告經傳票送達不出庭的,法官可以缺席審判,必須出庭而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拘傳。開庭過程中,法官會全面審查案情,雙方當事人可以充分舉證,質證,發表辯論意見,放棄答辯權利,不利于法官查清事實,會承擔不利法律后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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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交通事故按人身損害賠償走,如果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是可以要求精神損失費用的,但是很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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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發生后,應在第一時間開啟車輛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需開啟示廓燈和后位燈。開啟車輛危險報警閃光燈以警示其他車輛,避免發生二次事故。查看傷亡情況并現場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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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拖電動車費用大概80元。發生交通事故產生的拖車費用,如果車輛購買了車損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拖車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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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身份證和戶口本一起丟失的,應先補領戶口本:當事人是戶主的,在身份證和戶口本一起丟失的前提下,應憑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開具介紹信,本人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說明實際情況(兩者一起丟失了),申請補領戶口本的同時,補領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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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作出決定的主體范圍不同。行政處罰是由享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主體作出的,這些行政主體具有對外管理職能,其行政處罰權已為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十一條 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法律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規定。法律對違法行為未作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法規為實施法律,可以補充設定行政處罰。擬補充設定行政處罰的,應當通過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并向制定機關作出書面說明。行政法規報送備案時,應當說明補充設定行政處罰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