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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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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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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私營企業(yè)和民營企業(yè)只要符合破產條件的就能向法院申請破產。企業(yè)法人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眨⑶屹Y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債權人可以申請破產。只有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yè)、個體工商戶、合伙組織、農村承包經(jīng)營戶不具備破產主體資格。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yè)法人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眨⑶屹Y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guī)定清理債務。
企業(yè)法人有前款規(guī)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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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林地承包合同糾紛可以通過下列方式進行處理:1、可以通過協(xié)商來處理;2、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等調解;3、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4、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條
因土地承包經(jīng)營發(fā)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xié)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愿協(xié)商、調解或者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六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侵害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土地經(jīng)營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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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資產轉讓委托的交易合同屬于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別委托受托人處理一項或者數(shù)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處理一切事務。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條
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需要變更委托人指示的,應當經(jīng)委托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托人取得聯(lián)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是事后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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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傷認定書下來以后,在工傷職工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或停工留薪期滿,及時向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并提交書面申請書、有效的診斷證明和職工居民身份證件等材料。法律依據(jù):《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七條職工發(fā)生工傷,經(jīng)治療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y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guī)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二)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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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對于當事人上訴后進行的二審,若無新證據(jù)一般是不能勝訴,仍會維持原判決。《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jīng)過審理,若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jīng)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原審人民法院對發(fā)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fā)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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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對于尚未成立的公司籌辦期合同,一般不能以公司的名義簽訂,而是要以公司發(fā)起人的名義與對方簽訂。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公司成立之前還不具有法人資格,一般不能以公司的名義簽訂合同。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xié)議。
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xié)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guī)定;沒有規(guī)定的,可以根據(jù)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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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競業(yè)限制的違約金是有數(shù)額限制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協(xié)商確定。但司法實踐中具體違約金數(shù)額應當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確定,過高的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降低。勞動者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yè)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xié)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yè)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yè)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jīng)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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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簽訂合同沒有寫日期是有效的,其生效時間通常為雙方簽訂后,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合同只要符合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能力、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就應當認定為有效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