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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書面協議沒有寫明開始日期和終止日期,按照慣例,以合同成立時間為開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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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您干了兩個月,想必也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沒到期,公司直接讓您離職的做法違法,可以向當地社保局投訴,要求公司給與相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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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公司的種種做法都不合理,社保的問題,如果公司一直未購買,你可以向社保投訴,但你要注意離職時,填寫的離職原因要填寫因公司未購買社保,一定不要填寫因個人原因,如果離職,建議您和單位協商處理您以上所述的問題,協商不成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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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建議繼續上班,讓公司安排,盡量與用人單位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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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工資是按離職時間算的,依法應該在離職當天結清工資,但如果用人單位通過銀行卡發工資,并且約定了發薪日,在下一個發薪日支付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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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建立勞動關系應當在一個月簽訂勞動合同,自建立勞動關系之日就應該繳納社保,辭職沒有工資是不合法的,社保就是由勞動者和用人方按比例承擔的,勞動者所承擔的比例由單位每月在發放工資時代扣代繳,在工資單上要注明代扣的社保數額,這是法律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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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這種狀況你應該去找你的企業會計部門和人事部門]問清楚,到底是為什么,讓他們給個理由。如果用人單位拒不履行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一般參加工傷保險的按參加工傷保險時提交的合同數算;參加工傷保險,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實際工資的,按仲裁裁決數算;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申請勞動仲裁,裁決按實際工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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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后即支付工資,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由于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并要求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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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如果說你是因為不想做了想退的話是不可能的,如果你有原因或者急需要或許別人會考慮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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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工作了就必須給工資,不管是試用期還是正式的合同期內,用人單位無權苛扣工資;如果單位違法,建議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