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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預抵押登記制度,就是在購房者與開發商的購房合同、購房者與銀行的借款合同簽定的同時,在房管局的備案系統上立即生成預抵押登記,以排斥第三人對房產的行使權利。《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以預購商品房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后,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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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賠償。職工在上班途中出現交通事故屬于工傷,則由工傷保險進行賠償;用人單位未交納工傷保險的,其賠償金額有用人單位承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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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對方當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訴的請求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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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輕微刮蹭事故逃逸,一旦屬于警方追查以后確定的,一律按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承擔事故全部責任,至于處罰,可以一次性扣12分或者直接吊銷駕駛證的,假如主動投案和對方協商處理圓滿,警察可以不立案處理。至于罰款,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經濟處罰并不是主要的,主要體現在前面承擔全部責任和直接吊銷駕駛證處罰,罰款是500-元的處罰標準。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報警或者出警指令后,應當按照規定立即派交警趕赴現場。發生的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交通事故現場痕跡、遺留物等線索,及時啟動查緝預警,布置堵截和查緝。因此,不管事故損失大小,千萬不要抱著僥幸心理離開事故現場,一定要保護現場,積極參與事故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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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出車禍報案了后不可以撤案。出了車禍報案后,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屬于行政案件,報案人或者當事人沒有權利決定案件的終結,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才有權決定是否撤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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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被通知去解除取保候審,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只是對強制措施的解除,并不代表結案、撤案。檢察院是否起訴還要根據具體案情由司法機關決定,是否起訴與解除取保候審沒有直接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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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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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電動車暫被納入非機動車管理,部分市民安全意識薄弱。一些電動車起步時加速很快,遇到車多時電動車左沖右突,急停急走,非常容易造成追尾。另外,一些騎車人違法進入機動車道,極易發生沖撞。2、駕車老手覺得自己經驗豐富,就敢違反交通規則冒險行車。實際上新交通法中如超速50%以上吊銷駕駛證、肇事逃逸終身禁駕等新規,是老駕駛員所不熟悉的,駕駛員也要常學常新。二、交通違法處理原則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應當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開、及時的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應當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應當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類型(1)警告警告是處罰機關對道路交通違章行為人的告誡,這種行政處罰帶有教育性質,又具有強制的性質。警告處罰的作用在于指出違法行為的危害,促使行為人認識違章錯誤,不至再犯。警告是一種較輕的行政處罰,一般適用于初犯,同時其違法行為必須具有情節比較輕微、后果極小的條件。(2)罰款罰款是限定違法行為人在一定期限內交納一定數額貨幣的經濟性處罰,具有強制性。罰款是一種行政處罰,其執行必須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法定程序和法律規定的具體處罰幅度內執行。(3)暫扣機動車駕駛證暫扣機動車駕駛證是將機動車駕駛人的駕駛證予以扣留,在一定期限內停止其機動車駕駛資格的處罰。這種處罰一般要比罰款嚴厲。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和其他處罰合并使用。(4)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是取消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資格的處罰,屬于非常嚴厲的處罰。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和其他處罰合并使用。(5)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處罰機關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人短期強制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是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人,違法情節比較嚴重、造成嚴重影響或者嚴重危害后果的一種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7、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8、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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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就個案而言,總有其特殊的地方。一般來說,案件改判的機率不大。根據上海法院公開的統計數字來看:首先,一審階段后,上訴的當事人不多。一審案件中約有60%以上的案件是調解或撤訴方式結案的,這部分案件的當事人無上訴權。一審判決后,近10%的當事人選擇上訴。其次,一審階段后,改判或發回重審的案件占比不高。以二審受理案件為基數,改判或發回重審的案例比例不足7%。《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條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1、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2、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3、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4、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5、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6、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7、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回避的審判人員沒有回避的8、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于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9、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10、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11、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12、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13、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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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明顯的違章行為,是需要進行扣分的。出了事故是否扣分,需要根據當事人是否有違章行為或者其在事故中有無責任來進行確定的。如果當事人在事故中不承擔責任,是不會進行扣分的。如果有違章行為,不僅會扣分,甚至還會吊銷駕照,禁止開車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