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可以買賣嗎?



不可以,個人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不是土地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但是,個人可以依法轉讓承包地,不改變承包地的農業用途。相關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因此,城鎮居民買不到土地,也買不到附著在農村土地上的房屋。雖然買賣農村房屋和村委會出具的所謂‘房產證’的案例很多,但并不受法律保護。農村村民在宅基地上出售、出租房屋后,不得再次申請宅基地。因此,當賣房人無房或面臨拆遷補償時,會聲稱買賣無效。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
第六條 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轉、流轉的對象和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依法流轉其承包土地。
第十五條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有關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流轉。
第十六條 承包方依法采取轉包、出租、入股方式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者全部流轉的,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不變,雙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不變。
第二十條 通過轉讓、互換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經依法登記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