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關于民間借貸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于民間借貸的規定如下:1、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2、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