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醫療保險報銷后,保險公司報銷嗎?



實際中,受害人車禍受傷后,已經用醫保報銷醫療費后,是否可以繼續主張保險理賠,其實并無明確統一的做法。不過,實踐中,對于受害人已報銷的醫療費,保險公司仍應賠償。理由是,報銷的部分是當事人參加醫療保險或者其他途徑獲得的合法收益,法律并不禁止受害人在合法取得后再向侵權人索賠,而且也未加重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