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黃金被騙30萬怎么辦?



炒黃金是很多投資者熱衷進行的投資項目。可是,在這股熱潮中,不少詐騙虛假交易卻應運而生,它們往往號稱公司是有著海外雄厚實力的投資公司,而且還會在“高大上”的大廈中租用寫字樓。可是,一旦投資者將錢轉入這些炒黃金平臺的賬戶后,最終的結果卻是人去樓空。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這種以炒黃金為幌子的詐騙行為在國內的不少地方頻頻出現,我們要擦亮自己的雙眼,謹防上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的;
(四)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
(五)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
使用偽造、變造的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