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子女撫養費標準是什么



1、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子女的撫養費標準具體數額如何確定?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