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沒有再婚,有孩子買房貸的離婚證明書可以用嗎?



離婚之后貸款買房,除了需要提供離婚證明,其他資料和為離婚時是一樣的。辦理購房借款需要提供以下幾種材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居留證件或其他身份證件)
2、借款人的經濟收入證明或者叫做還款能力證明
3、借款人申請貸款的用途證明,包括合法的購(建、大修)房合同、協議或(和)其他贊同文件
4、抵押物或質押權力清單、權屬證明文件,有處分權人出具的贊同抵押或質押的證明,借款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評價報告書
5、保證人贊同作為擔保的書面證明及保證人的資信證明
6、借款人用于購買(締造、大修)住宅的自籌資金的有關證明文件
7、住宅借款行規定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8、不同借款用處所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個人貸款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1、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2、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3、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4、借款人具備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
5、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6、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
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第三十七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