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以后多長時間可以開庭



法院立案后,開庭的時間由主審法官決定,但是法律上也有規定的時限。在立案后會將法律文書送給被告,如果因為起訴時關于被告信息不夠詳細,或者聯系不上被告時,該案件可能會被終止,此外,還會給被告一個月的時間舉證,所以從立案到開庭最快也需要35天左右。需要注意的是,在立案過程中所留下的聯系方式一定要保持通暢,方便法院隨時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