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已經立案多久開庭

導讀:
一離婚訴訟已經立案多久開庭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對起訴離婚立案后會在立案五天內向被告送達起訴書副本被告收到起訴書后在十五天內答辯法院會提前三天通知開庭所以立案最最少要過20天才開庭。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三訴離婚怎么判決既然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那么離婚訴訟已經立案多久開庭。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訴訟已經立案多久開庭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對起訴離婚立案后會在立案五天內向被告送達起訴書副本被告收到起訴書后在十五天內答辯法院會提前三天通知開庭所以立案最最少要過20天才開庭。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三訴離婚怎么判決既然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關于離婚訴訟已經立案多久開庭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訴訟已經立案多久開庭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對起訴離婚立案后會在立案五天內向被告送達起訴書副本被告收到起訴書后在十五天內答辯法院會提前三天通知開庭所以立案最最少要過20天才開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二起訴離婚立案時應注意的問題
1離婚訟訴時應準備的材料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應準備提供以下法律文書和證據材料
(1)要求與被告解除婚姻關系的民事起訴狀三份
(2)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原告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符合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第1079條規定的離婚必備條件的證據材料
(5)其他主張自己訴訟請求成立的證據材料。
應該注意的是在提起訴訟之前應核對雙方現在的住址是否與戶口本或身份證上的一致。特別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現兩個或以上的住址否則有的法院會讓當事人提供被告現住所地的證據一般是現住所在居委會的證明這是非常麻煩的當天立不上案不說還要去被告居委會開證明費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對提交的訴訟材料避免出現被告兩個以上的住址的情況應當引起注意。
2規范書寫起訴狀。
對起訴狀的書寫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這里注意寫明原被告住址的郵政編碼以及雙方的聯系電話手機以方便法院與當事人聯系。
在正文里只要簡要寫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現形式就可以了記實性記事性的說明不要太多否則層次性不強主次不清法官看得云里霧里事得其反。
3記得提交財產清單。
因為離婚糾紛財產爭議一并處理加之法院是按爭議財產數額收取費用的因此法院會讓原告提交財產清單。建議當事人盡量少列財產數額先少預交訴訟費用這不是惡意避免向法院交費而是因為起訴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協商致協議離婚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協商一致要撤訴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損失”就會越大。而對于法院來說因為可以根據開放審理的財產數額責令原告補交訴訟費用因此法院可以通過這種救濟途徑收取應當收取的費用。
三訴離婚怎么判決
既然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那么如何來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就成了一個難題結合我國法律對于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和司法實踐法官在判決離婚的時候一般會考慮一下因素
1一方患病對方要求離婚
在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中對于夫妻一方患病對方要求離婚的情況有細分了三種情況
(1)一方患禁止結婚的疾病的一般是指患麻風病尚未治愈的艾滋病梅毒淋病麻風甲肝開放性肺結核精神分裂癥狂躁抑郁癥等嚴重的傳染病精神病。
(2)性無能且無法治愈。這類疾病包括先天性性無能后發性性無能。不管屬于何種原因只要是無法治愈且無法完成性行為對方要求離婚都應當認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作為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
(3)一方隱瞞精神病史經治不愈。這種情況不要求難以治愈只需要經過治療沒有治愈即可或者久治不愈就可以作為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
2非當事人本人自愿結婚
在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中這一條主要是針對男方或女方在結婚時并不是自愿結婚的這種情況來說的在這一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下又可以分出3種不同的情況。
(1)包辦買賣婚姻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然生活多年但婚后確實沒有建立夫妻感情。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確實難以共同生活的。
(3)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辦理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
3確因感情不和導致離婚
(1)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
(2)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分居滿一年。
在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中此條是針對夫妻關系的本質而言的男女雙方在結婚之后如果出現以上兩種情況那么婚姻再繼續下去也許就是一種對彼此的束縛因此法院一般判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