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欠款問題?



欠錢屬于民事糾紛,金額較小的借貸糾紛最好可以先與對方協商,約定分期還款。民事糾紛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去法院起訴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證證明,起訴狀,并預交案件受理費。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包括扣押財產的行為。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債主可以扣押債務人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