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案件是打架的 把別人鼻梁打斷了 有經過派出所處理 我們是私下私了的 沒有拘留 這種情況 可以開無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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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民間借貸案件執行時拘留有什么前提條件民間借貸案件的被執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就可以對被執行人進行拘留。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那么民間借貸案件執行時拘留有什么前提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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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偵查階段傳喚(1天)拘留(37天)逮捕后偵查(2個月)重大復雜延長(2個月)可能判十年以上延長(2個月)發現另有罪行一次重新計算(7個月)二、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作出決定(15日)改變管轄一次重新計算(1.5個月)第一次補偵(1個月)審查起訴(1.5個月)第二次補偵(1個月)審查起訴 (1.5個月)三、審判階段一般一審(3個月)重大復雜延長(3個月)特殊情況最高院批準一次(3個月)第一次補充偵查(1個月)補偵后期限重新計算(6個月)第二次補充偵查(1個月)補偵后期限重新計算(6個月)改變管轄重新計算(20個月)刑事案件報案后多長時間立案1、刑事案件報案后一般七天內立案2、有重大、復雜線索的案件可延長至三十日,需要結合案件本身情況來判斷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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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是次責或無責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也沒有犯罪記錄。相關法律知識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那么交通事故算刑事犯罪記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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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打架失手打死人量刑與判決在具體量刑時,法院將會考慮被告人的犯罪動機、行為方式、手段、危害結果等因素,以及被告人的個人情況、社會背景、前科記錄等,在上述案件中,失手打死人的年輕人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案例分析在上述案件中,失手打死人的年輕人因瑣事與對方發生爭吵并升級為打斗,最終導致了對方的死亡,在上述案件中,失手打死人的年輕人將會面臨較重的刑事處罰,打架失手打死人怎么判1、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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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進行審理的,普通程序審理時,一審的期限是2個月。而在一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會中止審理,中止情形消失后,再恢復審理,那么中止審理案件有沒有犯罪記錄?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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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派出所如何處理酒后打架案件,酒后打架是一種常見的違法行為,如果涉及到法律糾紛,必須在法律框架內進行處理,在酒后打架案件中,律師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律師如何參與酒后打架案件的解決,酒后打架的法律后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酒后打架如果造成他人傷害,屬于故意傷害罪,最后,強調預防酒后打架的重要性,希望大家能夠合理飲酒,避免發生不必要的沖突。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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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問題是,事實不像他想的這樣簡單,如果公安機關對你依法處理,你又被拘留了,那么,被侵害人的醫藥費等相關經濟損失你同樣是要賠償的,到時候,人民法院會依照公安機關之前對該案的調查取證和相關處理情況加以判決,而法院的判決結果就是,你要賠償被侵害人的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相關費用,該賠的錢一分也少不了,那么現在問題來了,如果你因毆打他人,被派出所給拘留了,那么被你毆打的人的醫藥費和相關損失,你還用賠償嗎,如果不賠償又會怎么樣呢,二、人民法院會找你如果你被拘留以后,沒有賠償被侵害人的經濟損失,被侵害人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了,那么當你從拘留所釋放出來以后,人民法院會找你,一、毆打他人,就算被拘留了,還是要賠錢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毆打他人會被處以拘留或者罰款,甚至既拘留也罰款,這個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節來定,很多人在毆打他人以后,不服軟,也不愿意低聲下氣地向被侵害人道歉,于是就不賠償被侵害人的經濟損失和醫藥費等相關費用。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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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如果是戶口與犯罪嫌疑人不在同一個戶口本上的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聘請律師的,需要帶著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近親屬的證明和身份證即可,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律師介入不意味著人就沒事了,也不意味著馬上就可以放出來,犯罪嫌疑人是否無罪,以及是否可以放出來,要看案件的具體情況,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被拘留的人是有權聘請律師為其進行辯護的,(2)如果是戶口與犯罪嫌疑人在同一個戶口本上的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聘請律師的,只須帶上戶口本和身份證即可。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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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事糾紛可以拘留,具體如下: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民事案件什么情況下會被拘留在民事案件中,如果當事人違反了法律規定,可能會被拘留,法律主觀:民事責任有拘留嗎民事糾紛會被行政拘留或是司法拘留,但是不會被刑事拘留,民事糾紛一般不會被拘留,但是如果當事人拒不履行民事判決、裁定,或者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等構成犯罪的,會被拘留,然后被起訴。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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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其實,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在處理打架案件的時候也是要根據實際情況的,如果認為對雙方的人身健康都沒有造成過大的影響,本身派出所的工作人員也會主動介入其中進行調解的。既然動手打架的雙方當事人都已經平心靜氣地達成了和解的這種意見,再進行拘留也沒有任何的實質意義。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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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其中,違法犯罪記錄及無犯罪記錄證明是公安機關內部掌握的情況,對個人一律不予出具。國家行政、司法機關政審、調查或企事業單位重要崗位人員任用需要調查了解的,應由需要單位派人持有效證件及單位介紹信到公安派出所開具,對個人一律不予出具。然而,對于出境、移民的居民來說,很多國家規定需提供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并進行公證。對此,北京市派出所戶籍管理人員稱,出國、移民人員仍可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證明,但此證明開具的對象是公證處,并不違反“不予個人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新要求。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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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影響開無犯罪證明嗎如果造成交通事故后構成犯罪的并且被人民法院判處肇事者有罪的就會有犯罪記錄是不能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那么交通事故影響開無犯罪證明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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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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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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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自2024年1月29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判決包括調解書、支付令。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
什么情況下會被“終身禁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終生禁駕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對此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認定。 二、是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況下,同等責任的也可以構成交通肇事罪。 三、是造成交通事故后實施了逃逸行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 而對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的規定對逃逸人進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拘留15日的處罰。 而我們常見的駕駛人被處以“終身禁駕”處罰的,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后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