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張借條寫的借了別人錢然后她五次總共轉給我五萬我給她轉了七八萬她起訴我有用嘛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這種情況屬于經濟糾紛,可以到法院起訴,讓他賠償本金、利息、還有訴訟費,詐騙后在寫借條,能構成詐騙罪。根據規定詐騙后再寫欠條屬于事后行為一樣是屬于詐騙,國家法律上有相關的規定實施詐騙構成犯罪是要被判刑的,寫借條只能減輕處罰,但是詐騙已經構成。借條沒按手印能起訴,借條不以按手印為生效條件。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別人欠錢不還怎么起訴要起訴就要先寫好起訴狀。如果你不找律師,可以在網上搜索民間借貸起訴狀的范文,修改后即可。然后去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的民事立案窗口,把起訴狀和證據投遞進去,填好回單即可。證據方面,你要把借條的復印件附在要交到法院的兩份起訴狀后面。原件自己留底,到時候開庭了提交給法官核實。法院受理后,可能會組織一次立案調解,就是正式立案之前,把你們雙方叫去法院做調解工作。如果能夠達成共識解決糾紛,就不需要再立案。如果無法調解,那么就正式立案,此時你去繳納訴訟費。最后法官要你們做最后陳述,你只要說堅持訴訟請求即可。那么別人欠錢不還怎么起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五條: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償還借款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在只有一張借條的情況下,如果能夠提供這些輔助證據,將大大提升訴訟的成功概率,借條就屬于直接證據,朋友之間借貸時,對于出借人而言,應當重視證據的保全,盡可能地與出借人簽訂書面的借款協議,特別是大宗金額的借款,盡量通過銀行轉賬,保留好轉賬憑證。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朋友欠我錢不還怎么起訴沒有欠條1、二是協商不成,向匯款銀行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向銀行調取匯款憑證,要求對方還款,沒有借條,可以收集好以下證據:(1)借過錢的證據: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證,協商不成的,債權人可以收集好向債務人轉款的銀行憑證、微信支付憑證、借款時的錄音錄像等證據,寫好起訴狀,向債務人所在地或者簽訂欠條的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解決,3、欠條或借條只是作為證據存在,并不是起訴的必要條件,沒有欠條并不影響當事人向法院起訴,借錢給別人沒有借條怎么辦1、如果把錢借給別人沒有借條,可以考慮以下幾種方式:口頭證據:如果有其他人作證,證明錢是借給了對方,可以作為口頭證據,2、法律分析:借錢沒有借條可以提供其他借過錢的證據。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 別人欠我錢不還起訴有用嗎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欠錢有借條起訴有用通過法律手段合法的要回自己的合法財產。欠錢不還起訴沒有作用的情況只有一個,那就是無法提供有力的證據證明對方確實欠錢了,這種情況下,即使去法院起訴,也不能勝訴,不能獲得法院的支持,最終也無法獲得欠款。所以,在借錢給他人的時候,需要有書面材料來作為借錢的依據,這樣也好為以后對方不還錢時起訴做準備。別人欠錢不還追債絕招防患于未然是最高境界進入訴訟程序、用法律武器追債,是企業和個人不得已的選擇,能夠防患于未然才是規避追債風險的最高境界。那么欠錢有借條起訴有用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借條是證明借貸關系的最好證據,債務人不償還債務時,債權人可以將借條帶到法院起訴債務人。如果借據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那么強迫債務人寫的借條是否有效呢?強迫對方打的借條沒有用,如果欠條是被他人強迫的情況下打的,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欠條是無效的,但當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被迫寫下欠條的證明,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欠條是被迫寫的,法院是很難采信當事人主張的。有人持撕爛了又粘貼好的借條起訴,一方說已還錢借條也當場撕了一方說借條被騙取撕了卻沒還錢,使法官也難辯真偽。那么強迫對方寫的借條是否有用以及借條的寫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這種情況下,不能僅憑借條認定出借人履行出借義務,借款合同生效,而應當由出借人對其是否交付借款承擔進一步的舉證證明責任。所以,如果借條沒有瑕疵,但是借款金額較大,人民法院會結合交付憑證、當事人支付能力、交易習慣、當事人之間的關系以及其他交付細節來綜合判定出借人是否履行出借義務,借款合同是否生效。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那么僅憑一張借條可以起訴他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別人欠錢不還起訴有用嗎通過法律手段合法的要回自己的合法財產。欠錢不還起訴沒有作用的情況只有一個,那就是無法提供有力的證據證明對方確實欠錢了,這種情況下,即使去法院起訴,也不能勝訴,不能獲得法院的支持,最終也無法獲得欠款。所以,在借錢給他人的時候,需要有書面材料來作為借錢的依據,這樣也好為以后對方不還錢時起訴做準備。書面通知,避免姑息養奸進入市場經濟,發生經濟糾紛在所難免,但一旦發生,就要果斷出擊。很多貨款糾紛案件,最終無法追回貨款都是由于當事人“姑息養奸”造成的。訴訟追債起訴前申請凍結對方資產。到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一方承擔,但原告要先墊付。那么別人欠錢不還起訴有用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匯錯款給別人報警有用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匯錯錢時不應該報警,而是向銀行救助,讓銀行請求對方將錢返還,如果對方不還錢的,是屬于不當得利,可向法院起訴,報警一般是不受理的。不當得利的成立須以一方取得財產利益為首要條件,若僅致他人損害,而自己并未獲得利益,即使負賠償責任,也不構成不當得利。指因一定的事實,使他人的財產總額減少。若僅有一方獲利而無他方受損,則不能構成不當得利。財產的消極減少,是指財產本應增加而未能增加。(三)取得利益與受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至于損失與利益的范圍大小是否一致,形態是否相同,在所不問。那么匯錯款給別人報警有用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生活中如果突然出現寫了借條但是沒有拿到錢被對方起訴的事情你會怎么辦呢?即使對方有借條在手,但并不代表這就能夠在法庭上勝訴了。打這種官司,對方也不能絕對勝訴,因為借款人其實只寫了借條,那只是證明雙方具有借貸的意思表示。沒有實際交付借款的,雙方的借貸關系就沒有成立,對方手里的借條實際上是一張白條,屬于空頭支票。另外,所謂的借條就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并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注明金額的債務。那么寫了借條但是沒有拿到錢被對方起訴如何解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別人欠錢沒有書面材料別人欠錢沒有書面材料起訴有用嗎(一)借貸關系沒有欠條,并不妨礙起訴;1、起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分割或者發生爭議,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予以保護的訴訟行為。事實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須向人民法院陳述的案件事實和證據事實以及支持該訴訟請求的理由。原告起訴的案件應該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也就是說,應當屬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權對這一案件進行審判。而應當由行政機關或企業內部處理的糾紛則不屬于人民法院管轄。那么別人欠錢沒有書面材料起訴有用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別人欠錢報警有用嗎不是行政案件,也不是刑事案件,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報警沒用,可以向法院起訴。別人欠錢要怎么起訴一、寫好起訴狀,起訴狀應記明下列事項: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起訴人為自然人的,應由其本人簽名;起訴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必須加蓋公章。當事人有權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委托他人訴訟,必須向本院提交由委托人和訴訟代理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必須按照規定預交案件受理費等訴訟費用。那么別人欠錢報警有用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借條是借款關系存在的重要書證,是債權憑證,但不是唯一的證據。借錢沒有借條怎樣收集證據1、收集借過錢的證據沒有欠條可以使用其他證據,如銀行轉賬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能夠證明欠款事實和欠款金額即可。聊天截圖、轉賬記錄、錄音相輔相成,形成完整證據鏈,債權人即使沒有借條也能要回欠款。兩種不同的證據,對于案件事實的效果也會不一樣,但是并不影響當事人行使起訴的權利。原告、被告雙方雖沒有書面欠條,但如果無利害關系的第三人的證言足以證明借款事實的存在及借款數額,原告、被告雙方的借貸關系也能成立。那么借錢沒有借條怎樣收集證據,沒有借條有證人有用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借錢給別人,只有借條,轉賬憑據丟失了,還能起訴追回錢嗎?只有一張借條,沒有轉賬記錄,特別是在借款數額巨大的情況下,多數債主都無法討回借款。如果沒有實際支付借款,借條實際上是無效的。在債主未能舉證證明借款事實的情況下,持巨額借條起訴討債,就得不到法院判決支持。該規定生效以后,情況則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該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原告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只有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才承擔借貸關系成立的舉證責任。那么只有借條借出去的錢還能討回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已經確定要離婚,高情商的女人才做這三件事--分居、不和對方聯系、6個月之后再起訴不要太久。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一,確定管轄法院。起訴前要確定的首要問題是向哪個法院起訴,民間借貸糾紛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都較遠,可以引用《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十八條之規定,因雙方對于履行地點約定不明確,而爭議標的.為被告給付貨幣(即還款),那么接受貨幣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為原告起訴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起草《民事起訴狀》。民事起訴狀主要包含以下內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戶籍所在地、聯系方式等;(2)訴訟請求,寫明訴訟請求中的具體金額及其性質,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律師費等;(3)事實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間的關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時間、借款的細節和過程、被告還款情況、原告催款情況。 第三,準備證據材料,制作證據清單。民間借貸糾紛一般需提供《借條》、《律師函》、轉賬記錄、微信或短信聊天記錄、催款記錄等能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事實的證據,證據要盡可能完整地還原借款過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還款等情況。 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時建議先電話咨詢當地法院立案庭,因為現在各地開始推行網上立案,如果需網上立案的,根據當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遞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雙方的主體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原告是公司、企業等法人需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需加蓋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信息或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等戶籍證明;被告是公司、企業等法人需提交其企業工商登記信息(可登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自行打印)。如果只有對方身份證號碼和姓名,沒有身份證復印件的,可以帶齊案件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開具《補充材料證明》,再前往當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查詢對方的身份信息(若只有對方微信號、支付寶賬號等信息,沒有對方身份證號碼的,則需委托律師代理,由代理律師向法院申請律師調查令,前往騰訊公司或支付寶公司調取對方賬號的實名認證信息,用于起訴)。起訴狀和證據材料都是一式兩份遞交給法院,若被告為多人的,則每增加一名被告,應再提供一份起訴狀及證據材料副本,法院受理后,便會出具《案件受理通知書》。
借錢沒有寫借條的處理辦法具體如下: 1、讓借錢的人補充打借條。 如果借錢的人承認有借錢的時候,而是現在沒有錢還或者是有錢不想還,在這個時候,就要求對方補充打一份借條,把借錢的事情固定下來,這樣以后要是打官司就有了證據。 2、通過聊天等社交工具,讓對方承認借錢的事。 在遇到對方耍賴的時候,可以以退為進稱愿意給對方寬限,通過手機通話錄音或者保留聊天短信的形式,讓對方承認又借錢的事情。 3、找知情人證實借錢的事。 借錢的時候有人在場,沒有打借條相對要好辦一些;借錢的時候沒有人在場,可以通過對方使用借款的知情人來找證據,比如說對方使用借款時,向別人說從自己那里借過錢,這一塊的證人還是比較難找的,因為基本都是借款人的利害關系人。 4、有證據可以到法院打官司。 對方借款沒有借條又不還錢的最終合法的處理途徑就是到法院去打官司,在有證據的情況下,要及時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還錢。 諸如借條、轉賬記錄等都是可以證明債務關系確實存在的證據,現實生活之中,出借人可能僅有借條、或者是僅有轉賬記錄,對于這些出借人只持有單一證據的情形,對維護自己的財產權益無疑是不利的,收集其他作證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是較為保險的辦法。
借給別人錢的時候,金額不多,就沒有讓對方寫借條或者欠條,結果當自己需要用錢要錢時,對方各種耍賴不給,甚至玩失蹤,該怎么辦?沒有欠條,記住這6招,助你起訴要回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