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借條借出去的錢還能討回來嗎?

導讀:
借錢給別人,只有借條,轉賬憑據丟失了,還能起訴追回錢嗎?只有一張借條,沒有轉賬記錄,特別是在借款數額巨大的情況下,多數債主都無法討回借款。如果沒有實際支付借款,借條實際上是無效的。在債主未能舉證證明借款事實的情況下,持巨額借條起訴討債,就得不到法院判決支持。該規定生效以后,情況則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該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原告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只有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才承擔借貸關系成立的舉證責任。那么只有借條借出去的錢還能討回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錢給別人,只有借條,轉賬憑據丟失了,還能起訴追回錢嗎?只有一張借條,沒有轉賬記錄,特別是在借款數額巨大的情況下,多數債主都無法討回借款。如果沒有實際支付借款,借條實際上是無效的。在債主未能舉證證明借款事實的情況下,持巨額借條起訴討債,就得不到法院判決支持。該規定生效以后,情況則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該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原告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只有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才承擔借貸關系成立的舉證責任。關于只有借條借出去的錢還能討回來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近很多關于民間借貸糾紛的問題。借錢給別人,只有借條,轉賬憑據丟失了,還能起訴追回錢嗎?起訴的勝算是多少?這樣的現象確實時有發生。只有一張借條,沒有轉賬記錄,特別是在借款數額巨大的情況下,多數債主都無法討回借款。那是為什么呢?下面請看詳細介紹:
因為僅憑一張借條,并不足以證明存在借款事實。
根據合同法規定,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才生效,因此,借款關系的存在,僅僅以借條來證明是不夠的,還需要有借款的交付事實。如果沒有實際支付借款,借條實際上是無效的。
通常,法官審理民間借貸糾紛,依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也就是說,出借方對雙方之間存在的借貸關系以及款項交付事實負有舉證責任,而借款人則對自己履行還款義務負有舉證責任。
所以,出借人必須說明款項的支付方式、支付時間等。對于大額的借款,比如說上百萬元的借款,一般要求有相應的轉賬記錄,而且,轉賬記錄要與借條相吻合。
如果僅僅提供借條,而沒有提供支付憑證的,法院就要根據現金交付金額大小、出借人的支付能力以及借貸雙方的關系,還有交易習慣等因素,作出綜合判斷。在債主未能舉證證明借款事實的情況下,持巨額借條起訴討債,就得不到法院判決支持。
在最高院民間借貸規定出臺以前,對于只有匯款憑證,沒有借條、借款合同的起訴案件,如果被告否認借款關系,大多數法院認為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告應當承擔證明款項性質的責任,而這種情況誰承擔責任誰就承擔了不利的后果,所以大多數法院往往以原告舉證不能為由判決出借人敗訴。
該規定生效以后,情況則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該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原告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依據該規定,首先應當由被告提供證據證明,舉證的責任發生了逆轉。只有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才承擔借貸關系成立的舉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