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他人擔保,別人不還錢有什么影響?



首先要確定擔保方式,是以物做了擔保,還是保證人。保證人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一般保證是在債務人不能還款,債權人起訴后仍然不能還款,查詢名下沒有任何財產的情況下承擔責任,。如果是連帶保證,債權人可以起訴任何一方,債務人沒錢,你作為保證人需要承擔還款責任,查詢你名下所有財產,沒有的情況下很有可能列失信限制高消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2、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3、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4、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