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移民出國條件



1、申請專業技術移民者首先要對自身的專業技術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如專業特長、研究成果、獨到技術、外語水平、年齡等);2、對申請前往國家的國情和接納專業技術移民的法律法規進行研究和分析(如哪些專業技術人員短缺、哪些科研項目需要引進人才、哪些地區和機構需要補充人員等);3、通過擬前往國駐華使(領)館或該國的引進人才部門 和移民機關等索取有關專業技術移民的資料表格;4、準備專業技術移民所需的所有材料(包括學歷學位證明、科研成果資料、專業技術職稱證件、學業成績、年齡證明、國籍證明、身體檢查證明等)并經過公證機關公證;5、將填寫好的表格及相應的證件資料等一并交給有關駐華使(領)館或移民機關等部門;第六, 等待批準, 待接到正式書面通知后再前往面試或開始辦理申辦護照及簽證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第四條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由本人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實有效的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并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4、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5、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準,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按照管理權限履行報批手續后,由本人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