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售藥機需要什么程序?



1、審批部門是當地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不可能給你批準自動售藥機。藥品是特殊商品,其進銷存各個方面均要求嚴格,最起碼自動售藥機的存儲條件不符合藥品的儲存要求,還有藥品流向無從監管等很多問題都無法解決,現在零售藥店的起碼要求是40平米店面20平米倉庫,執業藥師駐店。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五十一條 從事藥品批發活動,應當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從事藥品零售活動,應當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藥品。
藥品經營許可證應當標明有效期和經營范圍,到期重新審查發證。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實施藥品經營許可,除依據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循方便群眾購藥的原則。
第五十二條 從事藥品經營活動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師或者其他藥學技術人員;
2、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和衛生環境;
3、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4、有保證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并符合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本法制定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