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人債務支付糾紛案件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內容:民間借貸中債務人無法償還借款,往往會消極應對債權人的追討。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作為欠款人的債權人,當然為利害關系人,有權申請法院宣告失蹤。保證人清償債務之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庭審中進行缺席審判,經法院對債權人提出的債權證明進行審查,然后作出判決。5)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那么債務人跑路失蹤找不到怎么追討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繼承人在繼承死者遺產的同時,也負有清償債務的義務。除非繼承人放棄繼承權,那么死者生前的債務應由其他繼承人負責償還。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那么債務人死亡失蹤債務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債務人失蹤如何處理如果債務人拒絕還債,債權人可以通過向法院訴訟的方式實現債權。但是起訴有訴訟時效的限制,過了訴訟時效的債權將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很多債務人通過失蹤的方式躲過訴訟時效期,實現逃避債務的非法目的。因此為了保障債權,對債務人失蹤這種情況有以下救濟方法:(一)債務人失蹤不到兩年延長訴訟時效。“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申請宣告失蹤的主體應該是債務人的親屬和利害關系人,債權人屬于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宣告失蹤。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那么債務人失蹤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失蹤人債務支付法律釋義及相關規定是什么失蹤人在失蹤前或在失蹤期間均可能產生各種債務如欠繳稅費、管理其財產必須支出的費用等。因此在失蹤人失蹤期間其債務仍然得依法清償。民法典第四十條宣告失蹤的條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代管有爭議沒有前款規定的人或者前款規定的人無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那么失蹤人債務支付法律釋義及相關規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債務人失蹤債權人可以參考以下方式去討債:1、債務上設有保證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設立保證人,如果到期債務無法清償或不可能清償,由保證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庭審中進行缺席審判,經法院對債權人提出的債權證明進行審查,然后作出判決。《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同時《民法通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那么債務人失蹤債權人如何討債。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作為欠款人的債權人,當然為利害關系人,有權申請法院宣告失蹤。保證人清償債務之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事實上對被告下落不明,無法當面送達開庭通知的被告,法院會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庭審中進行缺席審判,經法院對債權人提出的債權證明進行審查,然后作出判決。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找不到債務人還能向誰討債呢?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因此如果該欠款是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就可以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債權。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宣告失蹤指經利害關系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對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間的人宣告為失蹤人的制度。那么債務人失蹤后還能向誰討債?兩種方法技巧告訴您怎么討債。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庭審中進行缺席審判,經法院對債權人提出的債權證明進行審查,然后作出判決。在判決生效后無法獲得清償的債務,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宣告失蹤的主體應該是債務人的親屬和利害關系人,債權人屬于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宣告失蹤。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那么債務人失蹤欠款沒還,還能討要回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債務人失蹤怎么辦《民法通則》第140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當然,并不是所有的債務人都要借助起訴的方式來延伸訴訟時效期間的,也有一些例外的情況。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那么債務人失蹤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債權人最煩的就是債務人失蹤了,怎么都聯系不上,想協商解決都不行,起訴又相對麻煩,花了錢打贏官司還不一定能要回欠款。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那應該怎么辦呢?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2)沒有可執行財產的債務人,債權人可以追究保證人責任。那么債務人失蹤,聯系不上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人民法院作出宣告失蹤的判決后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應當淸理失蹤人的債權債務,對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當支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如果代管人拒絕從失蹤人財產中支付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及其他應付費用,債權人有權以代管人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訴;代管人也可以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失蹤人的債務人清償債務。代管有爭議,沒有前款規定的人,或者前款規定的人無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第四十三條 財產代管人應當妥善管理失蹤人的財產,維護其財產權益。財產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失蹤人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那么失蹤人債務支付糾紛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因此為了保障債權,對債務人失蹤這種情況有以下救濟方法:(一)債務人失蹤不到兩年延長訴訟時效。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申請宣告失蹤的主體應該是債務人的親屬和利害關系人,債權人屬于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宣告失蹤。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保證人清償債務之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那么一般情況下債務人失蹤該怎么處理,債務人失蹤還能討債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因此為了保障債權對債務人失蹤這種情況有以下救濟方法(一)債務人失蹤不到兩年延長訴訟時效。“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申請宣告失蹤的主體應該是債務人的親屬和利害關系人債權人屬于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宣告失蹤。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借貸糾紛中債權人起訴時如債務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可向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申請宣告失蹤。法院在受理人未出現則公告期滿后人民法院應當判決宣告該公民失蹤。那么債務人失蹤支付糾紛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債務人失蹤后怎么辦1.債務上設有保證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2.向法院提起訴訟3.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一)債務上設有保證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設立保證人,如果到期債務無法清償或不可能清償,由保證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保證人清償債務之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在判決生效后無法獲得清償的債務,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三)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債務》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那么債務人失蹤后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債權人提出申請后,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因此,債權人可以要求死者的繼承人及家庭成員在繼承的財產范圍內清償死者債務。那么債務人失蹤還可以起訴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4、如果欠錢的人找不到的,當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訴債務人,如果找不到人法院會通過六十日公告視為送達,公告期滿可以進行缺席判決,判決下來以后債權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了,欠錢不還找不到人怎么辦1、如果欠錢不還,該債務人是假失蹤,債權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訴,債務人失蹤債權人如何要債債務人死亡可否索要欠款1、途徑一: 由債權人向 法院 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即使找不到這個人,但是原告能明確提供此人的準確信息,姓名、戶籍等相關資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訴的。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成功案例】工程款糾紛成功和解120萬元!但對方不按期支付怎么辦?天用律所專案組指導當事人余先生準備全面的證據資料,為了盡快要回工程款,優先與村委會進行調解談判。經過天用調解中心團隊的不懈努力,運用以訴促調的方案,最終雙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調解書。 雙方約定,村委會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進行支付;若未按約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項一并申請強制執行,且村委會需再支付相應違約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壓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村委會也如愿按照協議約定履行了第一期還款。但天用律師根據豐富經驗,時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還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會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態過于樂觀,覺得村委會第一期履約支付了,后續支付肯定也沒問題! 期間,天用律師也多次催促村委會盡快支付,歷史再一次重演,村委會以種種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會一分錢沒付,此時余先生著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馬上申請執行。 天用律師快馬加鞭立上執行案件后,與余先生溝通,要求提供對方的財產線索。一方面,天用律師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會往來賬戶;另一方面,也與執行法官積極溝通,因為調解書里面已經明確規定,被執行人到期未按期償還,需要多支付20萬元的違約金。 天用律師成功申請執行后,被執行人發現自身銀行賬戶被凍結,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萬元的違約金后,從之前的拖延到主動找到余先生提前償還了120萬元工程款! 余先生對天用律所專業高效的工作很滿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師的專業能力,送來了一面帶著滿滿謝意的錦旗!
【成功案例】合作方拖欠運輸費,中間人有連帶支付責任嗎?邢先生對如何要回運輸費心急如焚,窮盡了自己所有的辦法依然沒有要回運輸費!直到遇到了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他的難題才得到了解決!天用專案組通過案件詳細分析,認為訴訟、申請財產保全是解決邢先生要賬難題的最佳解決方案,于是整理證據資料啟動立案工作。 面對庭審中王某與宋某的各種狡辯,天用律師拿出微信記錄、資金轉賬記錄、錄音等全面的證據,得到了法院的認可,法院判決王某全額支付邢先生的運費,并且支付逾期利息!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