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傷保險住院如何賠償



外傷保險住院賠償流程如下:
1、參?;颊咭蛟馐芊峡裳a償范圍的外傷住院后,應在48小時內,由其本人或家屬向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工作單位)或鄉鎮勞保(原農醫)所報告。
2、患者或其親屬在縣內定點醫療機構領取《永豐縣基本醫療保險外傷性疾病醫療待遇審核表》(以下簡稱《審核表》)見),其中縣外住院的在戶籍所在地鄉鎮勞保所免費領取。經定點醫療機構如實填寫受傷原因、診治情況及調查情況,并將《審核表》依次交給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或工作單位、鄉鎮勞保所和縣醫保局辦理參?;颊咄鈧{查審核手續。3、患者或其親屬在《審核表》上,如實填寫患者基本情況、事發原因、時間、地點、受傷經過,并對以上事實作出本人聲明,直系親屬擔保。
4、定點醫療機構經治醫生在《審核表》上如實填寫受傷原因及診治情況,科室負責人簽字,醫保辦負責人仔細調查核實,報醫療機構分管領導提出審核意見簽字蓋章。
5、村(居)委會或工作單位需派人進行仔細調查核實,確屬于可補范圍的外傷,則如實填寫調查意見,由村(居)委會村書記或主任、會計填寫(2名干部)簽名證實,加蓋公章。
6、鄉鎮勞保所進一步核實調查結果是否屬實,鄉鎮勞保所工作人員如實填寫調查核實意見,分管領導審核并簽署調查結論、蓋章。
7、縣級定點醫療機構收治意外傷害住院患者(含本院車輛接治的患者),在2個工作日內(雙休日、節假日順延),經治醫師要及時將接診地點、患者受傷原因、等有關情況如實告知本院醫保報賬人員登記,由醫保報賬人員將患者姓名、家庭住址、科室床號、自訴受傷原因通過書面或電子郵件報縣醫保局稽核股備案。
8、患者在縣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出院后由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辦理醫療費報賬縣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出院后攜相關資料回鄉鎮勞保所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職工送縣醫保局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9、在鄉鎮衛生院住院治療的,憑鄉鎮衛生院、村(居)委會(工作單位)和鄉鎮勞保所的調查核實意見,屬于可補償范圍的即可按照相關規定的補償比例進行補償。
10、縣級定點醫療機構對醫藥總費用10000元以下的,憑醫療機構、村(居)委會(工作單位)和鄉鎮勞保所的調查核實意見進行直報藥總費用超過10000元的,送縣醫保局稽核股進一步核實受傷原因,縣醫保局簽字蓋章后,再由定點機構辦理補償手續。
11、在縣外定點機構住院的:在鄉鎮勞保所領取并如實填寫《審核表》,送村(居)委會(工作單位)和鄉鎮勞保所調查核實并蓋章,報醫保局審核,醫保局簽字蓋章后由鄉鎮勞保所辦理補償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