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財產公證程序有哪些

導讀:
滿足以上條件后,夫妻雙方可以去所在地區的公證部門辦理婚后財產公證手續,確定協議的效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那么夫婦財產公證程序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滿足以上條件后,夫妻雙方可以去所在地區的公證部門辦理婚后財產公證手續,確定協議的效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關于夫婦財產公證程序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財產共正規程序是比較嚴格的,要準備好當事人的一些詳細的資料,想身份證和戶口簿是要帶上的,將相關的材料準備好才能按照相關的規定和程序來進行夫妻財產公證,如果是辦理夫妻共同財產還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一、夫妻財產協議公證程序有哪些
第一步,當事人要準備如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權;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
第二步,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第三步,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
第四步,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二、辦理夫妻共同財產公證需要滿足的條件
1、必須是合法結婚的夫妻雙方。
2、夫妻雙方必須是真實自愿進行共同財產公證。
3、夫妻雙方親自辦理公證,不得有他人代為辦理。
滿足以上條件后,夫妻雙方可以去所在地區的公證部門辦理婚后財產公證手續,確定協議的效力。
三、婚后財產公證法律依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婚姻法》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