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福利院領養孩子的條件是什么

導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有關條款,領養者須符合下列條件:1、無子女;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子女的能力;3、年滿三十周歲;4、有配偶者須夫妻共同收養,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孩,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相差四十周歲以上;5、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但父母對未成年人有嚴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養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優先撫養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當中對于去福利院領養孩子的條件這一問題就有著明確的規定。那么去福利院領養孩子的條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有關條款,領養者須符合下列條件:1、無子女;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子女的能力;3、年滿三十周歲;4、有配偶者須夫妻共同收養,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孩,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相差四十周歲以上;5、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但父母對未成年人有嚴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養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優先撫養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當中對于去福利院領養孩子的條件這一問題就有著明確的規定。關于去福利院領養孩子的條件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去福利院領養孩子的條件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有關條款,領養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無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子女的能力;
3、年滿三十周歲;
4、有配偶者須夫妻共同收養,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孩,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5、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
如果收養孤兒或殘疾兒童,則不受1、3、5條的限制。
須提供下列證明:
1、收養申請書(內容包括收養目的和不遺棄、不虐待被收養者的保證);
2、身份證明(包括出生、國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職業和經濟狀況證明;
5、健康證明;
6、有無受過刑事處罰記錄證明;
7、符合收養人居住國有關現行收養法規的證明;
8、家庭情況調查報告。
如果收養夫婦中有一個不能前往中國辦理手續,另一人可根據由其簽字的委托書代為辦理。
二、作為送養人,應具備的條件是:
1、必須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對未成年人有嚴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2、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自己子女。但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繼父母收養繼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3、如果被收養人是沒有父母的孤兒,其監護人可作為送養人,但必須征得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如果被收養人是無監護人的孤兒,社會福利機構可以作為送養人。
4、生父母送養子女,須父母共同送養。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養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優先撫養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當中對于去福利院領養孩子的條件這一問題就有著明確的規定。雖然說一般領養孩子的條件比較嚴格,但是如果在福利院領養的孩子是屬于孤兒或者說是殘疾兒童的話,那么只需要滿足有收養子女的能力,而且收養人和被收養人的年紀相差在40周歲以上就可以領養福利院的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