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規定書范本

導讀:
現根據公平、自由原則,對雙方的婚前財產作以下約定,以供婚后共同遵守。若發生離婚等原因致婚姻關系終止,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的婚前財產主張所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婚前財產約定只要雙方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是由協議雙方自愿簽訂,并由雙方親自簽名進行確認的,該夫妻婚前財產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婚前財產規定書范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根據公平、自由原則,對雙方的婚前財產作以下約定,以供婚后共同遵守。若發生離婚等原因致婚姻關系終止,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的婚前財產主張所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婚前財產約定只要雙方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是由協議雙方自愿簽訂,并由雙方親自簽名進行確認的,該夫妻婚前財產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關于婚前財產規定書范本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婚前財產約定書范本
協議人(甲方):
協議人(乙方):
甲、乙雙方經自由戀愛,準備依法登記結婚?,F根據公平、自由原則,對雙方的婚前財產作以下約定,以供婚后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婚前財產有:
二、乙方的婚前財產有:
三、甲、乙雙方婚前財產的所有權,歸甲、乙各自所有。若發生離婚等原因致婚姻關系終止,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的婚前財產主張所有權。
四、甲、乙雙方對各自的婚前財產擁有自由處分的權利,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處分婚前財產的行為進行干涉。
五、甲、乙雙方婚前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另一方不負清償責任。
六、其它。
七、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即行生效。
協議人(甲方):(簽名)
協議人(乙方):(簽名)
年月日
二、婚前財產約定有法律效力嗎
夫妻婚前財產約定不是必須公證的,如果雙方擬好約定,自己簽字蓋章不去公證處,此約定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所謂公證,是指由公證處依法對行為或事實的合法性、真實性加以證明。如果夫妻婚前財產約定經過公證的,就可以說明該夫妻婚前財產約定具有合法性和真實性,但并不是說明沒有經過公證的夫妻婚前財產約定就沒有法律效力。
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婚前財產約定只要雙方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是由協議雙方自愿簽訂,并由雙方親自簽名進行確認的,該夫妻婚前財產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