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女方有權劃分男方的婚前財產嗎

導讀:
丈夫的婚前財產屬于丈夫的個人財產,丈夫去世后,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應當按照《繼承法》第十條規定,對丈夫的遺產進行繼承。《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配偶屬于第一順位繼承人,所以二婚妻子有權繼承丈夫的遺產。對夫妻雙方有約定,且約定合法的,按約定處理。那么再婚女方有權劃分男方的婚前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丈夫的婚前財產屬于丈夫的個人財產,丈夫去世后,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應當按照《繼承法》第十條規定,對丈夫的遺產進行繼承。《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配偶屬于第一順位繼承人,所以二婚妻子有權繼承丈夫的遺產。對夫妻雙方有約定,且約定合法的,按約定處理。關于再婚女方有權劃分男方的婚前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什么是財產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系以婚姻關系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系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再婚女方有權分割男方的婚前財產嗎
男方的婚前財產是屬于男方的個人財產,女方是無權進行分割的,如果你們已經進行結婚登記,離婚的話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男方的個人婚前財產。
但是,丈夫去世,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再婚妻子(必須登記結婚)有權繼承丈夫的遺產,包括丈夫的婚前財產)。丈夫的婚前財產屬于丈夫的個人財產,丈夫去世后,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應當按照《繼承法》第十條規定,對丈夫的遺產進行繼承。《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配偶屬于第一順位繼承人,所以二婚妻子(必須登記結婚)有權繼承丈夫的遺產。
三、財產分割的依據
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時,一般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1、男女平等原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2、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
3、照顧無過錯一方原則;
4、尊重當事人意愿原則。對夫妻雙方有約定,且約定合法的,按約定處理。約定規避法律或者無效的,按共同財產處理;
5、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等原則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