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家暴的確定規范

導讀:
根據該法第四章人身安全保護令中相關條款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顯示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法實施后,在離婚案件中主張對方存在家庭暴力行為并據此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情形大量出現,但對于如何認定家庭暴力,司法實踐中標準并不統一。那么法院對家暴的確定規范。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該法第四章人身安全保護令中相關條款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顯示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法實施后,在離婚案件中主張對方存在家庭暴力行為并據此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情形大量出現,但對于如何認定家庭暴力,司法實踐中標準并不統一。關于法院對家暴的確定規范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法院對家暴的認定標準
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根據該法第四章人身安全保護令中相關條款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顯示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法實施后,在離婚案件中主張對方存在家庭暴力行為并據此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情形大量出現,但對于如何認定家庭暴力,司法實踐中標準并不統一。
二、家暴證據的收集
1、證人證言。家庭暴力的發生,除雙方當事人外,親朋好友以及鄰居都可以作為證人提供證言,但是要注意證人必須親自出庭作證才能有效
2、醫院的診斷證明,受到家庭暴力而受傷到醫院治療的,一定要保存好診斷證明以及病歷資料。
3、在丈夫實施家庭暴力時,應及時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聯組織、庇護所及所在單位、組織進行制止、勸阻、調解,相應機構制作的書面材料可以作為證據提交。
4、遭受家暴后,最好及時報警,公安機關會有出警記錄,而且會做詢問筆錄,詳細記錄事情的時間,起因和經過等,只是證明家庭暴力的有力證據,現實生活中,需要調查此項證據時,公安機關往往不予配合,可以請律師幫忙或者直接申請法院調取。
三、有效根治家庭暴力的對策分析
解決家庭暴力問題在當下已經成為迫切的社會需要,筆者認為有效根治家問題需從以下方面作出努力:
(一)提升全社會對家暴嚴重性的認知
對家庭暴力導致的社會危害性通過媒體進行廣泛宣傳,以提升社會公眾對家暴危害性以及解決家暴迫切性的認知。
全社會應當改變、提升對家暴的認知,應當樹立起對親人實施家庭暴力不得予以從輕、不得免予處罰的觀念,對親人施暴不僅不應當免予處罰、相反應予從重處罰。意大利法典中,對直系親屬、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養父母、養子女等實施殺人罪、傷害罪、強奸罪的,加重處罰。法國、葡萄牙等國法律也有類似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