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婚姻登記地址與電話

導讀:
深圳市戶籍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條件和程序結婚登記深圳市戶籍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條件:深圳市戶籍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深圳市鹽田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鹽田區沙頭角徑口村63號鹽田區社會福利中心一樓電話25360555受理辦證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周五下午為整理檔案時間,不對外辦公。深圳市寶安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深圳市寶安區建安一路寶安區民政局內電話27788794受理辦證時間: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那么深圳市民政局婚姻登記地址與電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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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戶籍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條件和程序
結婚登記
深圳市戶籍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條件:
深圳市戶籍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雙方都不是深圳市戶籍的居民,不能在深圳市辦理婚姻登記,雙方可以到其中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
辦理機構:
深圳市羅湖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深圳市太寧路73號羅湖區福利中心大廈3樓
電話25608603、25608873、16867200
受理辦證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周五下午為整理檔案時間,不對外辦公。(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深圳市福田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深圳市福民路123號福田區委、區政府院內
電話82928049
受理辦證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周三下午4:00--6:00及周五下午為整理檔案時間,不對外辦公。(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深圳市南山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深圳市南山區南山大道康園路民政公寓一樓
電話:26665618、16867922
受理辦證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周五及每月末最后一天下午為整理檔案時間,不對外辦公。(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深圳市鹽田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鹽田區沙頭角徑口村63號鹽田區社會福利中心一樓
電話25360555
受理辦證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周五下午為整理檔案時間,不對外辦公。(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深圳市寶安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深圳市寶安區建安一路寶安區民政局內
電話27788794
受理辦證時間: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深圳市龍崗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龍崗區中心城清林中路海關大廈西座5樓
電話28948033
受理辦證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周五下午為整理檔案時間,不對外辦公。(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深圳市戶籍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可以在登記處當場填寫)。
三、當事人提交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
香港居民與深圳市戶籍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同胞回鄉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香港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經香港委托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聲明。
澳門居民與深圳市戶籍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同胞回鄉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澳門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經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聲明。
華僑、出國人員與深圳市戶籍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聲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聲明。
外國人與深圳市戶籍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結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本人無配偶的證明必需有中文譯本,翻譯費當事人自理)
臺灣居民與深圳市戶籍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材料:
一、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二、在臺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三、臺灣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結婚登記程序:
初審(當事人提交證件、證明材料)受理(當事人填寫聲明書)審查(登記員填寫審查表)登記(交納工本費9元、發證)。
(整個程序約30分鐘)
深圳市戶籍居民辦理補領結婚登記條件和程序
補領結婚登記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證件,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深圳市戶籍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原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
三、當事人提交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
補領結婚登記程序:
初審(當事人提交證件、證明材料)受理(當事人填寫聲明書)審查(登記員填寫審查表)登記(交納工本費、發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