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類刑事案件有哪些

導讀: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刑事案件不分普通刑事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案件的界定是沒有統一標準都是相對而言的。一般情況下按照1、標的額的大小2、影響力3、雙方人數多少4、殺人案件。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本區域內社會影響較大二受害人眾多三暴力型犯罪四流竄作案、多次作案。那么八大類刑事案件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八大類刑事案件有哪些
1、八類重大刑事案件在刑法第17條中的解釋為主要包括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二、普通刑事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有什么區別?
刑事案件不分普通刑事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案件的界定是沒有統一標準都是相對而言的。
在案件中它們沒有特定標準的。
一般情況下按照
1、標的額的大小
2、影響力
3、雙方人數多少
4、殺人案件。
等等情況去做判斷和依據。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一本區域內社會影響較大
二受害人眾多
三暴力型犯罪
四流竄作案、多次作案。
這樣會作為重大刑事案件來對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