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怎樣認定,行政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導讀: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如下修改:“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酒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一律吊銷駕照新修訂的將于5月1日起施行,“危險駕駛”入罪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明顯加大了對醉駕、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為的懲罰力度。根據最新的修改,機動車,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關于醉酒駕駛怎樣認定,行政處罰標準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飲車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酒駕車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一律吊銷駕照
新修訂的將于5月1日起施行,“危險駕駛”入罪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明顯加大了對醉駕、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為的懲罰力度。
根據最新的修改,機動車,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如下修改: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